《紐約客》30年老編輯傾囊相授、最受歡迎的英文文法書
★美國亞馬遜書店、《紐約時報》暢銷書榜語言類第一名!
★美國亞馬遜2015年四月最佳選書
★繼《紐約時報》暢銷書《教唆熊貓開槍的「,」》(Eats, Shoots & Leaves)問世以來,最不甩權威又實用的語言書籍。 作者瑪莉‧諾里斯在《紐約客》擔任文字編輯超過三十年,傳承了該雜誌遠近馳名的高水準英語修辭功力。如今,她憑著自己豐富的經驗、樂天的性格,以及一支健筆,不藏私傳授給讀者最常見、最讓人困惑的文法問題,包括拼字、標點符號、各類詞性用法(例如who和whom、that和which的區別)、物件的性別等等。作者並將自己與大牌作家們(寶琳・凱爾〔Pauline Kael〕、菲利普・羅斯〔Philip Roth〕等人)「溝通」、「高手過招」的過程活靈活現地表現出來,說故事之餘也傳達何謂合宜的英文,以及英文寫作之道。
書中還援引了許多名家的著作與生活實例,包括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狄金生(Emily Dickinson)、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聖經主禱文、影集《辛普森家庭》、暢銷小說《控制》等例子,來解釋各類文法的使用時機。還有作者在學習英文時遇到或曾探究的有趣問題,例如:
‧名震天下的《韋氏詞典》的來龍去脈
‧《白鯨記》原文書名Moby-Dick中間的連字號到底是誰加上去的?
‧爵士名曲〈伊帕內瑪女孩〉(The Girl from Ipanema)歌詞中的文法錯誤
‧為什麼船跟國家的主詞,是陰性而不是陽性?
還有在許多場合禁止、但能淋漓盡致表達情緒的F字二三事……
本書絕非一般的語言學習書,而是讓你重新發現英文美好的有趣書籍。
專業推薦 李 奇 高中英文補教名師
黃玟君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助理教授
齊立文 《經理人月刊》總編輯
蘇正隆 書林出版公司董事長、師大翻譯研究所教師
作者把她擔任編輯的一些趣聞軼事,處理標點、拼字、性別、複合詞、who和whom的用法,that和which之區別的經驗和理由,勾串成這本回憶錄。筆觸風趣,時見珠璣。讀者聽她娓娓道來,可以了解一家出版社裡的編輯會為了一個逗點,一個連字號,一個用字,開會辯論的敬業精神。
一般讀者可從趣味橫生的小故事中吸取一些英文知識,專家學者則可從作者旁徵博引的材料中得到不少啟發。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坊間許多翻譯本讀起來常卡卡的,讓人難以卒睹。本書譯筆和原著一樣風趣、流暢,還時有神來之筆,讓人讀來輕鬆無礙。——蘇正隆,書林出版公司董事長、師大翻譯研究所教師
如果你本身對英語這個語言著迷,或者出身於英語相關科系,或者本身即從事文稿編輯相關工作,甚或正在學習英文文法、但厭倦硬梆梆的文法書,則這本書除了會讓你對英文文法有更深的了解,也會打破你對英文文法的既定看法!——黃玟君,國立台灣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助理教授
從這本書裡可以充分感受到一個「文字職人」對自己工作的執著認真,以及不斷探索文字奧義的內斂自省。——齊立文,《經理人月刊》總編輯
諾里斯女士這本大作,讓讀者不知不覺發現,原來學習英文可以不要那麼「正襟危坐」!
她豐富的編輯文稿經驗,急智、樂觀、犀利卻寬厚的絕佳文學品味,她的寬容、樂天與熱忱,讓人在字裡行間,感受到一股暖流。——李奇,高中英文補教名師
這本書簡直是字痴的A片天菜啊。──艾倫.法洛(Allan Fallow),《華盛頓郵報》
諾里斯的性感笑聲,勾起人們憶起那些年玩到很晚、瘋狂飲酒的記憶……她就像天底下的阿姨一樣,會把你拉到一邊、偷偷在你耳邊說:「有時候不守規矩也無妨。」──莎拉.萊爾(Sarah Lyall),《紐約時報》記者
這本書太爆笑……讓我深深為之傾倒。──派翠西亞.歐康諾(Patricia O’Conner),《I Me傻傻分不清》作者、《紐約時報》書評版編輯
本書充滿機鋒與幽默,透露作者真性情,並以輕鬆口吻闡述文法要點。──作家伊恩.費雷澤(Ian Frazier)
瑪莉・諾里斯是十足淘氣的文法怪咖,這本書實在好笑得令人咋舌。──作家瑪麗蓮・強生(Marilyn Johnson)
講文法的書讀起來竟然這麼有趣,現在就翻開好好品味吧。──作家蓋瑞森・凱勒(Garrison Keillor)
諾里斯不是老古板的文法大師,也不是自以為是的標點達人,而是娓娓道來一段溫暖、動人又有趣的成長故事。──作家蘿貝卡・米德(Rebecca Mead)
瑪莉・諾里斯是文字診斷師,任何問題我都得再三向她請教。──作家約翰・麥克菲(John McPhee)
我在《紐約客》的校對生涯首次的大收穫,是來自某次耶誕季的購物專欄。那位專欄作者寫到自己在布魯明岱爾百貨(Bloomingdale’s)採買食品,待買清單包括糖袋和「flower/花」。我把裡頭的「we」圈了起來,拉出一條線到頁緣建議改成「u」,然後按規定在旁邊加上問號。這個問號之所以必要,不是因為不確定作者想說「flour/麵粉」,而是因為我加在頁緣的標記,並沒有在原本的校樣上,也就是校稿人員可能有所疏漏。問號是用來區分修訂的順序,藉此追蹤哪個階段、哪位員工所做的變更。如果不加上問號,這類變更可能就在主管未確認的情況下直接付印。
戴維檢查著我的校稿,拿鉛筆把「flower」整個槓掉,拉出一條線到頁緣寫下「flour」,使本來害羞的標記頓時清楚許多,再把我的姓名縮寫清楚地寫在右上角:MN。
我竟然挑到這麼明顯的錯誤,當然樂不可支,可是看到自己的縮寫時心卻涼了一半。世界上應該找不到更呆的字母組合了吧?我一直以來都使用「MJN」的縮寫,自認這樣比較有氣質──筆名則打算取作M. J. Norris(只希望不要有人猜到中間名是Jane)。但當時我沒那個膽子去糾正戴維。他就這麼拿掉了我的中間名,讓我立即融入《紐約客》的企業文化。
隨後我回到書庫,雖然我對於抓到別字十分自豪,但得努力壓抑興奮之情。我只好自己走到對街阿岡昆飯店裡的酒吧,點了一杯啤酒和一包花生當午餐慶祝一下。那星期後來我收到一封公司內部的便箋,上頭寫道:「我要向妳致謝,原作者也要向妳致謝,審稿艾蓮諾.古德、校對人員、核實人員都要向妳致謝。妳注意到我們都疏忽的錯誤,把耶誕採購清單上的flower改成flour,全體同仁在此深表謝忱。」這便箋讓我高興極了,值得紀念的首次糾錯。
(引自第一章)
外界有時會以為,我們文字編輯都企圖力挽狂瀾、恣意修改文章。文字編輯的形象不外乎是喜歡追求嚴格的一致性、又愛挑別人錯誤的刻薄人士;或是剛在出版業起步、亟欲有一番作為的文字小工;再糟糕點就是滿腹苦水、懷才不遇的寫手,當不成作家只好來當編輯,幫忙捧紅其他作家。仔細想想,這些角色我全都扮演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