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大解密 民事訴訟法 基礎篇(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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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這是一本一定讓你看得懂也看得完的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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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隨題標註考題重點、關鍵字句,便於反覆記憶背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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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本一定讓你看得懂也看得完的民事訴訟法。不隻適閤拿來準備高普考及各類三四等特考(司法、地方、身心障、原民、稅務、關務、一般警察),也很適閤作為司律考試或在校生的第一本民訴入門書喔!
 
《法律思維的進階之路:刑法分則精講與案例剖析》 前言:在復雜性中求取清晰 本冊《刑法分則精講與案例剖析》旨在為法律學習者、備考者以及對刑法學有深入研究興趣的讀者,提供一個既有理論深度又具實務穿透力的分析框架。刑法分則,作為刑法體係的實體核心,其規定的犯罪構成與法律後果錯綜復雜,是衡量一個法律人刑法功底的關鍵試金石。本書摒棄瞭傳統教材的刻闆敘事,轉而采用“問題導嚮—理論深挖—判例印證”的遞進式結構,力求在浩如煙海的條文背後,還原立法者的價值權衡與司法實踐的最新動態。 第一部分:總覽與方法論——重塑刑法分則的學習路徑 刑法分則是對刑法總則基本原理在具體犯罪構成上的具體化和細化。本部分首先建立一個清晰的元認知框架:如何看待和使用刑法分則? 我們認為,掌握分則並非簡單地記憶條文的字麵含義,而是要理解每個罪名的“功能定位”——它旨在保護何種法益(或稱刑法保護的客體),其侵害程度達到瞭何種社會危害性標準。 1. 法益分析的立體透視: 深入剖析各罪名背後的法益體係。例如,在侵犯財産罪中,如何區分盜竊罪、詐騙罪和搶奪罪對“財産權益”的侵犯模式的細微差異?在本部分,我們將詳述財産法益的復閤性,並輔以曆年司法解釋中關於財産界限的認定標準。 2. 結構化解讀犯罪構成: 摒棄綫性理解,采用多維視角審視犯罪構成要件(客觀要件、主觀要件)。重點講解“著手”、“既遂”、“未遂”在不同犯罪類型中的特殊判斷標準,尤其關注結果加重犯中的因果關係認定難題。 3. 體係化定位與罪數理論基礎: 簡要迴顧與分則應用密切相關的總則理論,包括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險的界限(重點關注防衛過當的認定)、間接正犯的適用邊界,以及作為罪數判斷基礎的“一行為一罪”原則在處理抽象與具體競閤時的操作指南。 第二部分:侵犯人身權利犯罪的精細化解構 人身權利是刑法保護的最高價值之一。本部分聚焦於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核心罪名,力求做到“條文的精準打擊”與“情境的靈活應對”的統一。 1. 生命健康罪的刑罰梯度: 深度解析故意殺人罪與故意傷害緻人重傷/死亡罪的界限。我們不僅關注“傷害行為”與“死亡結果”之間的客觀歸責,更側重於主觀罪過——“放任”與“追求”的心理狀態在司法實踐中的量化體現。同時,對故意殺人罪中的情節要素(如手段殘忍、情節惡劣)進行司法解釋層麵的歸類整理。 2. 人身自由與人格尊嚴的邊界: 重點剖析非法拘禁罪與非法剝奪他人受教育權、選舉權等非典型人身權利犯罪的交叉點。針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詳細闡述“收集”、“齣售”、“提供”的行為認定,以及數據本身的“敏感性”在量刑中的權重變化,並結閤最新的數據安全保護法律環境進行解讀。 第三部分:財産與經濟秩序犯罪的復雜博弈 本部分是理解現代市場經濟背景下刑法運行的難點所在。財産犯罪的隱蔽性、跨地域性和專業性,要求學習者具備更高的證據分析能力。 1. 財産犯罪的“取財意圖”辨析: 深入探討盜竊、詐騙、搶奪、侵占等傳統財産犯罪在電子支付時代的新形態變化。例如,如何界定網絡“釣魚”行為究竟是屬於技術型盜竊還是詐騙中的“使用假象”?對職務侵占罪與挪用資金罪,明確區分“非法占有目的”與“暫時使用目的”的司法認定標準。 2. 金融與經濟秩序的立體保護: 圍繞集資、票據、信用等經濟犯罪展開。著重分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與集資詐騙罪的核心區彆——資金用途和非法占有目的。對於洗錢罪,我們將側重於“明知”要件的認定,以及其在復雜跨境交易中的證據鏈構建。 第四部分:危害公共安全與國傢安全的特彆考察 公共安全和國傢安全犯罪往往涉及復雜的危險抽象化和預備犯罪的認定。 1. 危險犯的成立與停止形態: 剖析放火罪、爆炸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重罪的抽象危險理論。特彆關注“放任結果發生”的間接故意在這些罪名中的特殊應用。對於交通運輸肇事罪,強調其過失性質,並與交通肇事緻人重傷/死亡的罪責進行精確區分。 2. 國傢秘密與顛覆政權: 針對間諜罪、資助危害國傢安全犯罪活動罪等,我們側重於對“國傢秘密”的界定範圍,以及行為人主觀上“為境外機構、組織、人員所利用”的具體認定標準。 結語:從知道到會用 本書的最終目標,是幫助讀者將刑法分則的知識點轉化為解決實際問題的法律工具。每一章節的理論剖析後,均附帶精心挑選的、具有高度代錶性的司法判例分析,這些案例並非簡單的案情復述,而是針對特定法律疑難點的“司法教科書”,展現瞭最高司法機關對復雜法律條文的最新解釋和價值取嚮。通過本書,讀者將能建立起一套嚴密、靈活且富有實務經驗的刑法分則知識體係。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剋允


  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
  律師高考及格
  司法官特考及格

  誤打誤撞進入瞭法律的世界,卻也默默地走到瞭現在。非常討厭考試,卻也莫名地完成瞭幾次重大的考試。到目前為止沒搞懂過什麼是正義,所以對於正義魔人總是感到不可思議。

  身為一個執法者,隻期盼自己能夠做到如同「剋允」這個名字的由來──「惟明剋允」一般,明察事物,然後公正地對待,令人信服。

  總是認為這個世界就是因為有許多的小善小惡,所以纔顯得多彩繽紛。讓我們一起為這個世界創造更多的色彩,共同完成這本屬於我們自己的繪圖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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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目錄

Contents
準備方法 ‧1

Chapter 1民事訴訟法之基本理論
題型1-1 處分權主義 97 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1-3
Try again 106傢事調查官第2題第2小題 ‧1-5
▲專題討論 概念迴顧與解說 ‧1-5
題型1-2 辯論主義(一) 102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1-6
Try again 87 地特三等法製第 1 題 ‧1-8
題型1-3 辯論主義(二) 105地特三等法製第1題 ‧1-9
Try again 87 司法官第3題(節錄) ‧1-11
題型1-4 聽審請求權的內容 95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1-12
Try again 98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4題 ‧1-15
題型1-5 聽審請求權之限製 99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1-15

Chapter 2法院
第一節 審判權與管轄權 ‧2-3
●觀念建構 審判權 ‧2-3
題型2-1-1 審判權之消極衝突 94東吳法研第1題(節錄) ‧2-4
Try again 100財稅法務第1題(節錄) ‧2-7
題型2-1-2 審判權之調查 102身心法製第1題 ‧2-7
●觀念建構 管轄權 ‧2-9
●觀念建構 關於管轄權考題之思考流程 ‧2-11
題型2-1-3 審判權與管轄權之不同、應訴管轄 98三等書記官第1題(節錄) ‧2-11
Try again 98身心障四等書記官第1題 ‧2-14
題型2-1-4 管轄權之判斷與違反之效力 107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2題 ‧2-14
題型2-1-5 共同訴訟與管轄權之判斷 105警察法製人員第3題 ‧2-17
題型2-1-6 專屬管轄與非專屬管轄之競閤 93 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 1 題 ‧2-19
Try again 106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1題 ‧2-23
Try again 102公證人第1題 ‧2-23
Try again 94司法官第1題(節錄) ‧2-24
Try again 106地特法製第1題 ‧2-24
Try again 107律師第1題第1小題 ‧2-25
題型2-1-7 專屬管轄得否閤意排除? 104財稅法務第1題 ‧2-26
Try again 107警察法製人員第3題 ‧2-28
題型2-1-8 違反專屬管轄之效果 102關稅法務第1題 ‧2-29
Try again 104身心三等法製第2題(節錄) ‧2-32
Try again 100高考三級法製第1題 ‧2-33
Try again 98三等書記官第1題(節錄) ‧2-34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違反專屬管轄時,第三審應如何裁判? ‧2-34
Try again 97三等書記官第1題 ‧2-35
Try again 95身心四等書記官第1題 ‧2-36
▲專題討論 觀念統整:專屬管轄議題整理 ‧2-36
題型2-1-9 管轄權之有無,以原告主張之事實為準、管轄恆定原則 84丙等書記官第1題 ‧2-37
Try again 85司法官1第1題(節錄) ‧2-41
Try again 100行政執行官、公證人第1題 ‧2-41
Try again 101三等書記官第1題 ‧2-42
第二節 迴避 ‧2-43
題型2-2-1 法官自行迴避 89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2-43
Try again 91第二次律師檢覆第1題 ‧2-45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參與前審裁判之意義 ‧2-46
題型2-2-2 法院書記官應自行迴避之事由 88委任升等法院書記官第1題 ‧2-47
Try again 83高考二級法製第3題 ‧2-49

Chapter 3當事人與訴訟關係人
第一節 當事人與當事人能力 ‧3-3
●觀念建構 當事人 ‧3-3
題型3-1-1 兩造對立原則 105關稅法務第2題(節錄) ‧3-4
●觀念建構 當事人能力 ‧3-7
題型3-1-2 當事人能力之認定與欠缺 94身心四等書記官第2題 ‧3-8
題型3-1-3 分公司的當事人能力 101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3-12
Try again 95司法官第1題(節錄) ‧3-16
Try again 101年地特法製第1題 ‧3-16
題型3-1-4 閤夥的當事人能力 98身心四等書記官第2題 ‧3-17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關於閤夥的相關問題整理 ‧3-21
題型3-1-5 對死者起訴 104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1題 ‧3-25
第二節 訴訟能力與法定代理人 ‧3-28
題型3-2-1 輔助宣告與訴訟能力 102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3-29
題型3-2-2 法定代理人之補正 98三等書記官第3題 ‧3-31
第三節 當事人適格與訴訟擔當 ‧3-36
●觀念建構 當事人適格與訴訟擔當 ‧3-36
題型3-3-1 當事人適格與本案適格之差異 98三等書記官第4題 ‧3-38
題型3-3-2 確認訴訟的原告適格 101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節錄) ‧3-40
題型3-3-3 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104律師第3題(節錄) ‧3-42
題型3-3-4 代位訴訟與訴訟擔當 95司法官第2題 ‧3-44
Try again 102行政執行官第4題 ‧3-48
Try again 104三等書記官、公證人第4題 ‧3-48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關於代位訴訟之整理 ‧3-49
題型3-3-5 選定當事人 105關稅法務第 2 題(節錄) ‧3-51
Try again 90律師第1題(節錄) ‧3-55
Try again 93地特法製第1題 ‧3-56
第四節 共同訴訟 ‧3-57
●觀念建構 必要共同訴訟 ‧3-58
題型3-4-1 共有物分割訴訟的共同訴訟類型 94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3-59
Try again 102升官等薦任司法行政第2題 ‧3-62
Try again 94第二次地特法製第2題 ‧3-62
Try again 91司法官第3題(節錄) ‧3-63
Try again 101關稅法務第2題 ‧3-63
Try again 107身心四等書記官第1題 ‧3-64
Try again 105身心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2題 ‧3-64
題型3-4-2 共有物返還訴訟之當事人適格 102身心四等書記官第1題 ‧3-65
Try again 101警察法製人員第4題(節錄) ‧3-68
Try again 101司法官第6題(節錄) ‧3-68
Try again 98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1題 ‧3-69
Try again 106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2題 ‧3-69
Try again 102三等書記官第1題 ‧3-70
Try again 102地特三等法製第1題 ‧3-71
題型3-4-3 確認他人法律關係 93律師第1題 ‧3-72
Try again 99三等書記官第4題 ‧3-75
Try again 100行政執行官、公證人第4題 ‧3-76
題型3-4-4 連帶債務人與共同訴訟 99關稅法務第1題 ‧3-76
Try again 100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3題 ‧3-80
Try again 106財稅法務第1題 ‧3-81
●觀念建構 普通共同訴訟 ‧3-82
題型3-4-5 共同訴訟人獨立原則 101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節錄) ‧3-83
Try again 92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1題 ‧3-85
題型3-4-6 證據共通原則 88年書記官、執達員第1題 ‧3-86
Try again 92司法官、行政執行官第1題 ‧3-88
第五節 訴訟參加與訴訟告知 ‧3-90
●觀念建構 訴訟參加 ‧3-90
題型3-5-1 參加人之地位與判決效力 102三等書記官第3題 ‧3-92
Try again 95公證人第1題(節錄) ‧3-94
Try again 92律師第3題(節錄) ‧3-94
Try again 88高考三級法製第2題(節錄) ‧3-95
Try again 103行政執行官第1題 ‧3-95
題型3-5-2 主參加訴訟
104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3-96
Try again 107高考法製第2題第1小題 ‧3-99
題型3-5-3 訴訟告知與參加效 107 地特三等法製第 2 題 ‧3-100
Try again 107高考法製第2題第一小題 ‧3-102
第六節 訴訟代理人 ‧3-103
題型3-6-1 審級代理原則 100三等書記官第2題 ‧3-104
題型3-6-2 指定訴訟代理人為送達代收人之效力與審級代理原則 91律師第1題(節錄) ‧3-107
Try again 99三等書記官第3題 ‧3-110
題型3-6-3 單獨代理原則與訴訟代理人之權限 92律師第1題(節錄) ‧3-111
Try again 97地特法製第1題 ‧3-113
Try again 106警察法製人員第3題 ‧3-114
Try again 107四等書記官、直達員第1題第1小題 ‧3-115

Chapter 4訴訟程序通論
第一節 訴訟費用 ‧4-3
題型4-1-1 訴訟標的價額恆定原則與附帶請求之訴訟標的價額計算 106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1題 ‧4-4
Try again 102關稅法務第2題 ‧4-6
題型4-1-2 撤銷詐害債權訴訟之標的價額核定 100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1題 ‧4-7
題型4-1-3 訴訟救助之效力 100三等書記官第3題 ‧4-10
第二節 送達 ‧4-12
題型4-2-1 有送達代收人或訴訟代理人時仍逕嚮當事人本人送達之效力 101關稅法務第1題 ‧4-13
Try again 91律師第1題 ‧4-17
Try again 99三等書記官第3題 ‧4-18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1題(節錄) ‧4-18
Try again 104地特法製第1題 ‧4-19
Try again 105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1題 ‧4-19
題型4-2-2 間接送達與留置送達 98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4-20
題型4-2-3 公示送達之要件 96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4-22
題型4-2-4 寄存送達之送達時間計算 94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4-24
Try again 94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2題 ‧4-27
Try again 106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4題 ‧4-27
第三節 期日與期間 ‧4-28
●觀念建構 重要不變期間 ‧4-28
題型4-3-1 間接送達、期間之計算 101三等書記官第 4 題 ‧4-29
題型4-3-2 在途期間之扣除 92律師第1題(節錄) ‧4-31
Try again 91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2題 ‧4-32
Try again 88司法官第1題(節錄) ‧4-33

Chapter 5訴訟程序之進行
第一節 起訴 ‧5-4
題型5-1-1 重復起訴與同一事件之判斷 88司法官第2題 ‧5-4
Try again 94司法官第2題(節錄) ‧5-7
Try again 106財稅法務第4題 ‧5-7
題型5-1-2 抵銷之抗辯與另訴 89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2題 ‧5-8
Try again 100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2題 ‧5-10
Try again 107關稅法務第1題 ‧5-10
題型5-1-3 當事人恆定原則與重復起訴 102三等書記官第2題 ‧5-11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訴訟標的法律關係受讓人的程序保障 ‧5-12
Try again 104 地特法製第 2 題 ‧5-13
Try again 104司法官第1題(節錄) ‧5-14
Try again 106高考三級法製第1題 ‧5-14
Try again 106司法事務官、三等書記官第2題(節錄) ‧5-15
Try again 104三等書記官、公證人第3題 ‧5-16
第二節 訴訟客體論 ‧5-17
●觀念建構 訴訟標的理論 ‧5-17
題型5-2-1 新舊訴訟標的理論與重復起訴禁止 94關稅法務第2題 ‧5-19
Try again 94薦任升官等法院書記官第1題(節錄) ‧5-22
Try again 94律師第2題(節錄) ‧5-23
Try again 96司法官第2題(節錄) ‧5-23
Try again 100警察法製人員第4題(節錄) ‧5-24
Try again 94律師第4題(節錄) ‧5-24
●觀念建構 訴之變更追加與反訴 ‧5-25
題型5-2-2 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 105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2題 ‧5-25
Try again 107地特三等法製第1題 ‧5-29
題型5-2-3 因情事變更而為訴之變更 103關稅法務、身心三等法製第1題 ‧5-29
題型5-2-4 中間確認之訴 103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5-32
Try again 103高考三級法製第1題(節錄) ‧5-34
●觀念建構 訴之客觀閤併 ‧5-35
題型5-2-5 選擇閤併 87律師第2題 ‧5-37
Try again 106四等執行員第2題(節錄) ‧5-39
題型5-2-6 預備閤併:第一審審理模式 103三等書記官、公證人第2題 ‧5-40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預備閤併構成的再省思 ‧5-42
題型5-2-7 預備閤併:第二審上訴之審理(一) 93律師第3題 ‧5-43
題型5-2-8 預備閤併:第二審上訴之審理(二)107關稅法務第2題 ‧5-45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部分學說見解之補充 ‧5-48
題型5-2-9 預備閤併:第二審對於第一審違誤裁判之處理 102警察法製人員第3題 ‧5-49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部分學說見解的處理 ‧5-51
Try again 99司法官第3題(節錄) ‧5-52
第三節 爭點整理程序 ‧5-53
題型5-3-1 爭點整理程序之種類 90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5-53
第四節 舉證責任與證據 ‧5-56
●觀念建構 舉證責任 ‧5-56
題型5-4-1 債務不履行與票據之舉證責任 92律師第2題 ‧5-58
Try again 88年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2題 ‧5-61
Try again 103行政執行官第2題 ‧5-62
Try again 104財稅法務第2題 ‧5-62
題型5-4-2 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之舉證責任 104警察法製人員第3題 ‧5-63
Try again 94司法官第2題(節錄) ‧5-67
Try again 103年高考三級法製第1題(節錄) ‧5-67
題型5-4-3 不當得利之舉證責任 104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4題 ‧5-67
Try again 104司法官第3題(節錄) ‧5-70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反駁證明 ‧5-71
題型5-4-4 證明妨礙 102警察法製人員第4題 ‧5-72
題型5-4-5 自認與認諾 106關稅法務第1題 ‧5-74
Try again 90高考三級法製第1題第1小題 ‧5-76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自認與擬製自認 ‧5-76
●觀念建構 證據 ‧5-77
題型5-4-6 證人的到場義務與書狀陳述 95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5-78
題型5-4-7 證人之拒絕證言權 86四等書記官第3題 ‧5-80
題型5-4-8 文書提齣義務 90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5-82
第五節 訴之撤迴 ‧5-84
●觀念建構 訴之撤迴 ‧5-84
題型5-5-1 訴之撤迴的方式、時點與效力 87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1題 ‧5-85
Try again 104身心四等書記官第2題 ‧5-88
Try again 90司法官第2題 ‧5-88
Try again 100財稅法務第1題(節錄) ‧5-89
第六節 訴訟上和解 ‧5-90
題型5-6-1 分割共有物與訴訟上和解之效力 102財稅法務第4題 ‧5-90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實務與部分學說見解之解決 ‧5-93
第七節 裁判 ‧5-94
●觀念建構 裁判之種類 ‧5-94
題型5-7-1 一造辯論判決 94第二次地特三等法製第2題 ‧5-94
Try again 99司法官第1題(節錄) ‧5-97
題型5-7-2 附對待給付之判決 99關稅法務第2題(節錄) ‧5-97
Try again 86律師第2題(節錄) ‧5-100
Try again 94財稅法務第3題 ‧5-100
題型5-7-3 附宣告假執行之判決 90關稅法務第2題(節錄) ‧5-101
●觀念建構 裁判之補充與更正 ‧5-103
題型5-7-4 和解筆錄與支付命令之更正 94薦任升官等法院書記官第2題 ‧5-103
Try again 105關稅法務第1題 ‧5-106
題型5-7-5 判決脫漏與補充判決 91司法官第1題(節錄) ‧5-107
Try again 90關稅法務第2題(節錄) ‧5-109
●觀念建構 判決之效力 ‧5-109
題型5-7-6 既判力的作用 107身心四等書記官第2題 ‧5-111
題型5-7-7 既判力的基準時 98關稅法務第1題(節錄) ‧5-113
Try again 104高考三級法製第1題 ‧5-115
題型5-7-8 既判力的主觀範圍:訴訟標的物之特定繼受人 93高考三級法製第2題 ‧5-117
Try again 101三等書記官第3題 ‧5-120
Try again 95公證人第4題(節錄) ‧5-121
題型5-7-9 既判力的主觀範圍:共有物返還訴訟 96身心四等書記官第1題 ‧5-121
題型5-7-10 既判力的客觀範圍:抵銷抗辯之判斷順序與其效力 91律師第3題 ‧5-124
Try again 101行政執行官第3題(節錄) ‧5-126
題型5-7-11 爭點效 99三等書記官第1題 ‧5-127
Try again 95公證人第4題(節錄) ‧5-130

Chapter 6救濟程序
第一節 上訴審通論 ‧6-3
題型6-1-1 上訴利益 97司法官第 4 題(節錄) ‧6-4
Try again 107四等執達員第2題 ‧6-6
Try again 100司法官第5題(節錄) ‧6-7
題型6-1-2 撤迴上訴與判決確定之時點 改編自103高考三級法製第2題 ‧6-8
Try again 103高考三級法製第2題 ‧6-11
▲專題討論 概念統整:撤迴起訴和撤迴上訴之比較 ‧6-12
Try again 100三等財稅法務第4題 ‧6-12
第二節 第二審上訴程序 ‧6-14
題型6-2-1 第二審上訴未錶明上訴理由 102身心四等書記官第2題 ‧6-15
Try again 97身心四等書記官第2題 ‧6-16
Try again 93關稅法務第2題(節錄) ‧6-16
Try again 106司法事務官、三等書記官第2題 ‧6-17
Try again 93司法官第3題(節錄) ‧6-17
題型6-2-2 附帶上訴之目的與性質 97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6-18
題型6-2-3 附帶上訴、擴張上訴聲明與上訴不可分 96司法官第3題(節錄) ‧6-20
Try again 105警察法製人員第4題 ‧6-23
Try again 101三等行政執行官第3題(節錄) ‧6-23
Try again 106三等財稅法務第3題 ‧6-24
Try again 98三等公證人第2題(節錄) ‧6-24
題型6-2-4 第二審新攻擊防禦方法之提齣 92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1題 ‧6-25
第三節 第三審上訴程序 ‧6-27
題型6-3-1 許可上訴事由 92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2題 ‧6-28
題型6-3-2 強製律師代理與未具上訴理由 96司法官第3題(節錄) ‧6-30
Try again 99三等公證人第4題 ‧6-31
第四節 抗告 ‧6-33
題型6-4-1 訴訟程序進行中所為裁定之抗告 100三等書記官第4題 ‧6-33
第五節 再審 ‧6-36
●觀念建構 再審期間之計算 ‧6-36
題型6-5-1 再審不變期間與訴訟標的 102行政執行官第3題 ‧6-37
題型6-5-2 再審不變期間之計算、發現新事證 100律師第5題 ‧6-40
Try again 93司法官第4題(節錄) ‧6-43
Try again 100財稅法務第4題 ‧6-43
第六節 第三人撤銷訴訟 ‧6-45
題型6-6-1 第三人撤銷訴訟 102三等書記官第4題 ‧6-45
Try again 100警察法製人員第3題 ‧6-47

Chapter 7簡易訴訟與小額訴訟程序
第一節 簡易訴訟程序 ‧7-3
題型7-1-1 簡易訴訟之適用、裁判與上訴 改編自85第一次司法官第3題 ‧7-3
第二節 小額訴訟程序 ‧7-6
題型7-2-1 小額訴訟程序概論 98三等書記官第2題 ‧7-7
題型7-2-2 小額訴訟訴之變更追加的限製 100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7-10
Try again 95關稅法務第2題 ‧7-12
Try again 96司法官第1題(節錄) ‧7-12
Try again 106身心四等執達員第1題第3小題 ‧7-13

Chapter 8特殊程序
第一節 保全程序 ‧8-3
題型8-1-1 假扣押之聲請 103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8-3
題型8-1-2 假處分之標的 93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2題 ‧8-5
題型8-1-3 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 93委任升等法院書記官第2題 ‧8-7
Try again 92地特三等法製第3題 ‧8-9
第二節 督促程序 ‧8-10
題型8-2-1 支付命令之管轄 103關稅法務、身心三等法製第2題 ‧8-11
題型8-2-2 支付命令之效力與再審 103行政執行官第4題 ‧8-14
Try again 105公證人、司法事務官、三等書記官第4題 ‧8-16
第三節 公示催告程序 ‧8-17
題型8-3-1 除權判決之審理 90司法官第1題 ‧8-17
Try again 84司法官第4題(節錄) ‧8-20

Chapter 9傢事事件
題型9-1 強製調解、協同主義 改編自100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9-3
題型9-2 婚姻事件另訴之禁止與既判力之擴張 85第一次司法官第4題 ‧9-5
Try again 103年三等書記官、公證人第4題 ‧9-8
題型9-3 認領之訴的原告適格與判決效力 95律師第4題 ‧9-8
Try again 107年傢事調查官第1題 ‧9-10


 

圖書序言

二版序

  承濛讀者的厚愛,這本書即將進入再版(實質已經到第三版瞭唷),筆者依然抱持著戰戰兢兢的態度完成這次的改版,希望不會辜負各位讀者的期待。

  按照往例,除瞭增補近年的考題外,隨著民事訴訟法、傢事事件法等相關法律的修改,部分題目的解題內容也根據新法重新改寫。此外,為瞭讓讀者能夠更清楚瞭解民事訴訟法的必備觀念,本次改版特彆針對重要章節大幅補充介紹內容,包括新增圖錶、舉例說明等。希望這些努力能實質幫助讀者更全麵、快速的掌握民事訴訟法。

  身為考試用書的作者,下麵的話本來不該多講,但筆者還是要再次告訴各位讀者,什麼「堅持下去,必能上榜」這類的話某種程度可以說是謊言!就真的有人考瞭很多年都還是考不上。所以,不論是第一次準備,或已經準備很多次的人,筆者都希望各位在決定投入考試之前先給自己設定一個年限,如果超過這個年限仍然考不上,那就應該要仔細的思索自己是否真的適閤繼續在國考這條路上打轉?人的青春歲月有限,但是創造發展無限,不要將自己鎖死在這條充滿變數又遍布荊棘的路上,也許拐個彎,便會找到真正屬於自己的另一片天空。

  準備考試固然要用心,但還是要強調,韆萬不要讓考試成為你生活的全部,適度的休閑娛樂、交際應酬還是要有。朋友經常會是支持你繼續努力的動力之一!不要因為考試而放棄掉這些生命中不可或缺的美好事物。

  最後,感謝主編曉玉的細心校對,讓本書的瑕疵能夠有效的降到最低,對於相關編輯人員的辛勞付齣,筆者在此由衷的錶示感謝。

  檢視足跡會發現生命因踏實走過而豐美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剋允
序於值得讓人感到驕傲的一天
2019年5月24日

圖書試讀

貳、管轄權
 
在確定民事法院有審判權後,接下來便是要決定交由國內的哪個民事法院來審理,此便係管轄權的問題。
 
一、管轄權之意義
 
所謂「管轄」,乃係指各法院間,就一定之訴訟事件,依法劃分其得受理之權限關係。故依法律規定之標準,某法院得就某訴訟為審判者,即稱該法院有管轄權。
 
二、管轄權之劃分
 
(一)普通管轄權:以原就被(§1、2)
 
民事訴訟關於管轄權劃分的基本原則便是「以原就被」原則,亦即除非有專屬管轄或閤意管轄的情況,否則原則上被告的住所地均有管轄權。其目的在於使每個訴訟都至少有一個法院可以管轄。
 
(二)特彆管轄權(§3-§20)
 
民事訴訟法第3條至第20條均為特彆管轄權之規定,考試上,比較重要的是第10、12、15條的解釋與適用。其餘的條文很少齣現,原則上不用特彆去記。除瞭「專屬管轄」以外,特彆管轄權和普通管轄權之間,並沒有優先或互斥之關係,如果同時有數個法院均具有管轄權,則依民事訴訟法第22條之規定,原告得任嚮其中一法院起訴。
 
在這些特彆管轄權中,最重要的是第10條關於不動産物權涉訟的部分,本條規定不僅為特彆管轄權之規定,第10條第1項在性質上更是所謂的「專屬管轄」。而管轄權這個章節的考題主要都集中在專屬管轄的認定、違反之效果,所以民事訴訟法上所有關於專屬管轄的條文必須要熟記!基本的判斷方式就是透過條文中有無「專屬」這兩個字來判斷,雖然實務上承認若乾條文中沒有「專屬」字樣的情形也是專屬管轄,不過考試上並不常齣現,不需要特彆記憶。而違反專屬管轄規定與非專屬管轄規定之效果有何不同,這是考試上的大重點,會從第一審考到再審,各位必須熟記。
 
三、管轄權之調查
 
關於管轄權之劃分事涉公益,故就其有無之判斷,法院應依職權調查,為「職權調查事項」。至於就有無管轄權之事實證據,在專屬管轄時應採「職權探知主義」,在任意管轄時,則應採「辯論主義」。

用户评价

评分

這本《國考大解密 民事訴訟法 基礎篇(2版)》,從封麵設計來看,給人的第一感覺就是那種比較沉穩、務實的風格,沒有太多花哨的裝飾,就是直接點齣書名和主題,這讓我覺得它是一本內容會比較紮實的參考書。 翻開書,首先吸引我注意力的是它的印刷質量。紙張的手感不錯,印刷也相當清晰,字跡工整,沒有齣現模糊或者重影的情況。排版也比較閤理,字號和行距都比較適中,長時間閱讀不會讓眼睛感到特彆疲勞,這對於備考來說非常重要。 我特彆喜歡這本書在講解“起訴的條件”這個核心概念時,采取的方式。它不是簡單地羅列齣幾個要點,而是會詳細地解釋每個條件的重要性,以及在實踐中,如果某個條件不滿足,會産生什麼樣的後果。這種深入的講解,讓我能夠真正理解“為什麼”。 書中對於“答辯期”和“舉證期”的論述,也讓我覺得非常實用。它不僅給齣瞭這些期間的具體天數,還會強調在這段時間內,當事人需要完成哪些重要的法律行為。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書中在解釋一些比較晦澀難懂的法律概念時,會用一些非常貼近實際的案例來輔助說明。比如,在講解“送達”這個程序的時候,它就構建瞭一個非常生動的場景,讓我能夠輕鬆地理解相關的法律條文。 在論述“和解”和“調解”這兩個重要的糾紛解決方式時,這本書的處理方式,我覺得是比較全麵的。它不僅講解瞭它們的程序,還會分析它們的異同,以及各自的適用範圍。 我對這本書在知識點的邏輯梳理上,覺得做得相當到位。它將不同章節的內容,按照民事訴訟法本身的邏輯順序進行編排,形成瞭一個比較完整的知識體係。 書中在提及“普通程序”的各個階段,如庭前會議、開庭審理、閤議庭評議等,它會詳細解釋每個階段的任務和流程。這種細緻的講解,能夠幫助考生建立起清晰的認識。 這本書的“第二版”這個標識,讓我對它的內容時效性有瞭一定的期待。畢竟,法律法規的更新是很快的,選擇一個相對較新的版本,能夠確保我學習到的知識是最新、最準確的。 總的來說,這本書在內容上,我認為是比較紮實的。它在講解民事訴訟法的各個方麵,都做得比較細緻和深入。

评分

這本書的包裝,坦白說,第一眼看到的時候,就覺得它走的是一種比較樸素的風格。沒有花裏鬍哨的設計,也沒有什麼特彆吸引眼球的宣傳語,就是簡單地印著書名和作者信息。這種風格,在快節奏的圖書市場裏,可能不算特彆齣挑,但我個人倒還挺喜歡的,感覺比較實在。 打開書的內頁,我最先注意到的是它的紙張質量。雖然不是那種非常昂貴的特種紙,但觸感還算細膩,印刷也比較清晰,沒有齣現模糊或者暈染的情況。長時間翻閱,手感也比較舒適,不會有那種粗糙感。 在內容方麵,我嘗試著去閱讀瞭關於“訴訟時效”的部分。這本書的講解方式,我感覺是比較深入淺齣的。它並沒有直接拋齣大量的法律條文,而是先從一個生活中的小例子切入,然後逐漸引導齣相關的法律規定。這種方式,讓我能夠更容易地理解抽象的法律概念。 我特彆欣賞的是,書中在解釋一些比較復雜的法律概念時,會用到一些圖錶或者流程圖。比如,關於“起訴”的程序,它就畫瞭一個簡單的流程圖,讓我一目瞭然。這種可視化呈現,對於記憶和理解,確實非常有幫助。 在論述“證據”相關的內容時,這本書並沒有僅僅停留在列舉證據的種類。它還會探討不同證據的證明力如何判斷,以及在實踐中,如何有效地收集和固定證據。這對於我們未來在模擬考試或者實際操作中,都能提供一些思路。 這本書對於“民事訴訟法”這個龐大的體係,給齣瞭一個比較清晰的框架。它將不同章節的內容,按照邏輯順序進行排列,讓我能夠感受到知識之間的聯係,而不是孤立的碎片。 在講解“判決”的效力時,我注意到書中會涉及到一些比較重要的原則,比如“既判力”。它會詳細解釋這個概念的含義,以及它在後續訴訟中的重要性。這種對核心概念的深入挖掘,我覺得是這本書的一大亮點。 我對這本書的“第二版”這個標識,也給予瞭一定的肯定。這意味著它在內容的準確性和時效性上,應該有瞭一定的更新和修正。畢竟,法律知識的更新迭代是很快的。 總的來說,這本書在內容安排和呈現方式上,都比較符閤我的學習習慣。它在保證知識的準確性的同時,也努力讓學習過程變得更加輕鬆和高效。

评分

從封麵設計來看,這本書走的風格是比較務實、樸素的路綫,沒有那些花裏鬍哨的圖畫或者醒目的口號,就是一本正經的學術考試類用書的樣子。這種風格,倒也符閤我對一本深入講解法律知識的圖書的期待,不會讓人覺得它隻是錶麵文章。 打開內頁,我最先注意到的是它的紙張和印刷質量。紙張的觸感還可以,不會覺得太粗糙,印刷也相當清晰,字跡工整,沒有齣現模糊或者重影的情況。閱讀起來,眼睛的負擔也比較小,這一點對於長時間學習備考的考生來說,是很重要的加分項。 在內容上,我嘗試著閱讀瞭關於“期間”和“期限”的章節。這本書的講解方式,我覺得是比較細緻和嚴謹的。它沒有簡單地給齣定義,而是會詳細地解釋不同期間和期限的計算方式,以及它們在訴訟中的重要性。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書中在解釋一些比較晦澀難懂的法律概念時,會用一些生活化的比喻來輔助說明。比如,在講解“訴訟代理”的時候,它會拿“找律師打官司”這樣一個通俗易懂的例子來比喻,讓我能夠快速地抓住核心概念。 在論述“調解”這個重要的訴訟製度時,這本書的處理方式,讓我覺得非常全麵。它不僅講解瞭調解的程序,還會分析調解的優勢和局限性,以及在什麼情況下調解更為閤適。 我對這本書在知識點的邏輯梳理上,覺得做得比較到位。它將不同章節的內容,按照民事訴訟法本身的邏輯順序進行編排,從訴訟的提起,到審判,再到執行,形成瞭一個完整的知識鏈條。 書中在提及“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時,它會詳細地對比兩者的異同,以及各自適用的範圍。這種細緻的對比分析,能夠幫助考生更清晰地區分和記憶。 這本書的“第二版”這個標識,讓我對它的內容的時效性有一定的信心。畢竟,法律法規的更新是很快的,一個較新的版本,能夠確保我學習到的是最新、最準確的知識。 而且,我覺得這本書的作者,對於民事訴訟法中的一些疑難點,有著很深刻的理解,並且能夠用清晰易懂的語言錶達齣來,這對於考生來說,無疑是莫大的幫助。 總的來說,這本書在內容組織和講解深度上,都做得比較齣色。它能夠幫助考生建立起一個紮實的民事訴訟法基礎。

评分

這本書的封麵設計,走的是一種低調、專業的路綫,沒有任何花哨的圖案,就是書名和一些必要的文字信息,這讓我覺得它是一本內容會更加務實的書。 翻開書,我首先關注的是它的紙張和印刷質量。紙張的觸感還算不錯,不會太粗糙,印刷也相當清晰,字跡工整,沒有齣現模糊或者暈染的情況。排版也比較閤理,字號和行距都比較適中,長時間閱讀不會讓眼睛感到疲勞,這一點對於需要長時間學習備考的考生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我特彆喜歡這本書在講解“訴訟時效”這個概念時,采取的方式。它不是簡單地給齣定義,而是會從一個非常貼近生活中的例子齣發,比如朋友之間藉款,然後逐步引齣相關的法律規定和計算方式。這種方式,讓我能夠更直觀地理解抽象的法律概念。 書中對於“證據的種類”的論述,也讓我覺得非常到位。它不僅列舉瞭常見的證據類型,還會對每種證據的證明力進行分析,並給齣在實踐中如何更好地運用證據的建議。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書中在解釋一些比較晦澀難懂的法律概念時,會用一些非常貼近實際的案例來輔助說明。比如,在講解“管轄權的衝突”的時候,它就構建瞭一個非常生動的場景,讓我能夠輕鬆地理解相關的法律條文。 在論述“審判監督程序”時,這本書的處理方式,我覺得是比較全麵的。它不僅講解瞭審判監督的幾種情形,還會詳細說明其啓動的程序和法律後果。 我對這本書在知識點的邏輯梳理上,覺得做得相當到位。它將不同章節的內容,按照民事訴訟法本身的邏輯順序進行編排,形成瞭一個比較完整的知識體係。 書中在提及“簡易程序”的適用條件和審理方式時,它會詳細解釋其特點和優勢。這種細緻的講解,能夠幫助考生建立起清晰的認識。 這本書的“第二版”這個標識,讓我對它的內容時效性有瞭一定的期待。畢竟,法律法規的更新是很快的,選擇一個相對較新的版本,能夠確保我學習到的知識是最新、最準確的。 總的來說,這本書在內容上,我認為是比較紮實的。它在講解民事訴訟法的各個方麵,都做得比較細緻和深入。

评分

這本書的封麵設計,風格非常經典、沉穩,給我一種“教科書”的專業感。沒有過於花哨的元素,就是簡潔的標題和必要的文字信息,這讓我覺得它是一本內容會更加實在的書籍。 翻開書頁,我首先關注的是它的印刷質量。紙張的觸感還可以,不會太粗糙,印刷也相當清晰,字跡工整,沒有齣現模糊或者暈染的情況。排版也很閤理,字號和行距都比較適中,長時間閱讀不會讓眼睛感到疲勞,這對於考生來說是很重要的。 我特彆喜歡這本書在講解“第三人撤銷之訴”這個比較特殊的製度時,采取的方式。它不是簡單地給齣一個定義,而是會先解釋為什麼會齣現這種情況,然後纔逐步引齣相關的法律規定和程序。這種“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的講解方式,讓我能夠更深刻地理解。 書中對於“訴訟中止”的論述,也讓我覺得非常專業。它不僅列舉瞭中止訴訟的各種情形,還會詳細解釋每種情形下,法院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及相關的法律後果。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書中在解釋一些比較晦澀難懂的法律概念時,會用一些非常貼近實際的案例來輔助說明。比如,在講解“欠款糾紛”的訴訟過程中,它就構建瞭一個非常生動的場景,讓我能夠輕鬆地理解相關的法律條文。 在論述“強製執行”程序時,這本書的處理方式,我覺得是比較全麵的。它不僅講解瞭執行的申請和啓動,還會詳細說明執行的各種方式,以及在執行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 我對這本書在知識點的邏輯梳理上,覺得做得相當到位。它將不同章節的內容,按照民事訴訟法本身的邏輯順序進行編排,形成瞭一個比較完整的知識體係。 書中在提及“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時,它會詳細對比兩者的異同,以及各自適用的法律後果。這種細緻的對比分析,能夠幫助考生更清晰地區分和記憶。 這本書的“第二版”這個標識,讓我對它的內容時效性有瞭一定的期待。畢竟,法律法規的更新是很快的,選擇一個相對較新的版本,能夠確保我學習到的知識是最新、最準確的。 總的來說,這本書在內容上,我認為是比較紮實的。它在講解民事訴訟法的各個方麵,都做得比較細緻和深入。

评分

這本書的封麵設計,老實說,第一眼看過去,並沒有給我太大的驚喜。那種常見的、略顯嚴肅的“考試用書”風格,讓我心裏咯噔瞭一下,甚至有點猶豫要不要翻開。不過,想想這次國考民事訴訟法這門科目,實在是個讓人頭疼的硬骨頭,市麵上找一本靠譜的資料也確實不容易。所以,還是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心態,把它帶迴傢瞭。 打開之後,我最先關注的是它的排版和字體。我一直覺得,一個好的學習資料,舒適的閱讀體驗是基礎。這本書的字體大小適中,行距也足夠,不會顯得過於擁擠,長時間閱讀也不會讓眼睛感到疲勞。而且,章節的劃分和標題的設計,也比較清晰明瞭,一眼就能看齣不同部分的重點。這讓我對接下來的學習,心裏稍微安定瞭一些。 深入閱讀之後,我發現這本書的語言風格,不像有些教材那樣晦澀難懂,而是相對比較平實、易懂。它避免瞭過多艱深的法律術語堆砌,而是用更貼近生活、更易理解的方式來解釋民事訴訟法的概念。這一點對於像我這樣,並非法律科班齣身的考生來說,是非常友好的。它讓我能夠更快速地抓住問題的核心,而不是在名詞解釋上花費過多時間。 書中對於一些核心概念的解釋,我覺得做得相當不錯。比如,關於訴訟的管轄、當事人的適格、證據的收集和運用等等,都給齣瞭詳細的論述。而且,它不像有些書那樣,隻是簡單地羅列條文,而是會結閤一些實際案例,來幫助我們理解抽象的法律條文。這種“理論與實踐相結閤”的方式,對於我們理解民事訴訟法的實際操作,很有幫助。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這本書在講解一些比較復雜、容易混淆的知識點時,會采用對比、比較的方式。它會把相似的概念拎齣來,逐一分析它們的異同,以及在不同情況下的適用。這種細緻入微的講解,有效地避免瞭我們因為理解偏差而産生混淆,讓我在學習過程中少走瞭很多彎路。 此外,本書對於曆年國考民事訴訟法真題的分析,也做得相當到位。它不僅僅是提供答案,更重要的是,會詳細解讀每個選項的對錯原因,以及齣題的考點和命題思路。通過對真題的深入剖析,我能更清楚地瞭解考試的重點和難點,從而更有針對性地進行復習。 在知識的更新和版本上,這本書采用瞭“第二版”的名稱,這讓我對它的內容的時效性有瞭一定的信心。民事訴訟法也可能有一些最新的司法解釋或者修法,一本更新及時的教材,對於備考來說至關重要。我希望它能包含最新的法律動態,讓我們復習的知識是與時俱進的。 我個人比較看重學習資料的邏輯性和係統性。這本書在知識的編排上,我覺得是比較有條理的。它從基礎的概念入手,逐步深入到具體的程序和原則。這種循序漸進的學習方式,讓我能夠建立起一個完整的知識體係,而不是零散地記憶。 當然,沒有任何一本教材是完美的。在使用過程中,我也覺得在某些地方,如果能提供更豐富的案例,或者有更詳細的考點梳理,可能會更好。但這並不影響它作為一本基礎篇教材的價值。 總的來說,這本書的整體質量,我覺得是過關的。對於我這樣想要係統學習民事訴訟法基礎知識的考生來說,它提供瞭一個不錯的起點。它在內容的深度、廣度以及易讀性上,都做得比較均衡。

评分

這本書的封麵設計,給我的第一印象是比較嚴肅、專業的。它沒有那些吸引眼球的圖案或者鮮艷的色彩,就是一本規規矩矩的學術類書籍的樣子。這種風格,反而讓我覺得它裏麵的內容會更加紮實,而不是徒有其錶。 翻開書,我首先注意到的是它的紙張和印刷質量。紙張的觸感還可以,不會太粗糙,印刷也相當清晰,字跡工整,沒有齣現模糊或者暈染的情況。閱讀起來,眼睛的負擔也比較小,這一點對於需要長時間學習備考的考生來說,是很重要的加分項。 在內容方麵,我特彆關注瞭關於“中止訴訟”的章節。這本書的講解方式,我覺得是比較深入和細緻的。它不僅列舉瞭中止訴訟的各種情形,還會詳細解釋每種情形下,法院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書中在解釋一些比較抽象的法律概念時,會用一些非常貼近實際的案例來輔助說明。比如,在講解“反訴”的時候,它就構建瞭一個非常生動的生活場景,讓我能夠輕鬆地理解這個製度。 在論述“上訴”程序時,這本書的處理方式,我覺得是比較全麵的。它不僅講解瞭上訴的條件和期限,還會詳細說明上訴狀的撰寫要求,以及上訴審理的流程。 我對這本書在知識點的邏輯梳理上,覺得做得相當到位。它將不同章節的內容,按照民事訴訟法本身的邏輯順序進行編排,形成瞭一個比較完整的知識體係。 書中在提及“執行異議”和“執行復議”時,它會詳細對比兩者的異同,以及各自適用的法律後果。這種細緻的對比分析,能夠幫助考生更清晰地區分和記憶。 這本書的“第二版”這個標識,讓我對它的內容時效性有瞭一定的期待。畢竟,法律法規的更新是很快的,選擇一個相對較新的版本,能夠確保我學習到的知識是最新、最準確的。 而且,我覺得這本書的作者,在編寫過程中,一定是對國考民事訴訟法的齣題特點有深入的瞭解。很多知識點的講解,都緊密圍繞著考試的重點和難點,讓我覺得備考的方嚮非常明確。 總的來說,這本書在內容上,我認為是比較紮實的。它在講解民事訴訟法的各個方麵,都做得比較細緻和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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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封麵設計,感覺就是那種“正統”的學術風,沒有太多花哨的元素,就是簡單直接的標題加上一些必要的文字信息。第一眼看過去,可能不會讓人覺得眼前一亮,但這種沉穩的風格,也讓我覺得它應該是一本紮實的學術著作。 翻開書頁,我首先關注的是它的印刷質量。紙張的白度適中,摸起來手感也比較好,不會覺得太薄或者太粗糙。字體的印刷非常清晰,大小也閤適,長時間閱讀也不會覺得眼睛疲勞。 我重點看瞭一下關於“管轄權”的章節。這本書的講解方式,讓我覺得很細緻。它不僅僅是列舉瞭不同類型的管轄權,還會詳細解釋每種管轄權是如何確定的,以及在實際操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 令我感到驚喜的是,書中對於一些比較抽象的法律概念,會通過一些虛擬的案例來輔助說明。比如,在解釋“代錶人訴訟”的時候,它就構建瞭一個非常生動的場景,讓我能立刻理解這個製度的意義。 在論述“上訴”程序時,這本書的處理方式,我覺得是比較嚴謹的。它會詳細說明上訴的條件、期限,以及上訴狀的撰寫要求。這種細節性的指導,對於我們備考非常重要。 我對這本書在知識點的梳理上,覺得做得相當不錯。它會把相關的知識點放在一起講解,然後進行對比分析,找齣它們的異同。這種結構化的學習方式,讓我能夠更好地理解知識的整體框架。 書中在涉及“執行程序”的部分,我也覺得講得很透徹。它會從執行的申請開始,一直講到執行的終結,中間涉及到的各種程序和執行方式,都做瞭詳細的介紹。 這本書的“第二版”標識,讓我對它的內容時效性有瞭一定的信心。法律法規的更新非常快,選擇一個相對較新的版本,能夠避免學習到過時的知識。 在學習過程中,我發現這本書的語言風格比較專業,但又不失嚴謹。它使用的都是標準的法律術語,但同時也會對這些術語進行解釋,確保讀者能夠理解。 總的來說,這本書在內容上,我認為是比較紮實的。它在講解民事訴訟法的各個方麵,都做得比較細緻和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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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國考大解密 民事訴訟法 基礎篇(2版)》,說實話,它的封麵設計風格,我第一眼看到的時候,覺得是比較傳統的學術類書籍的風格,沒有任何花哨的裝飾,就是一本正經的學術著作的樣子。這種風格,或許不那麼吸引眼球,但反而讓我覺得它內容會更加務實,而不是賣弄噱頭。 翻開這本書,我最先關注的就是它的紙張和印刷質量。紙張的質感還算不錯,摸起來不會太粗糙,印刷也很清晰,字跡工整,沒有齣現模糊不清的情況。排版也比較閤理,字號和行距都剛剛好,長時間閱讀也不會讓眼睛感到特彆疲勞,這一點對於需要長時間學習備考的考生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我尤其喜歡這本書在講解“起訴”這個概念的時候,采取的方式。它不是簡單地拋齣一堆法律條文,而是會先從一個非常貼近現實的案例齣發,比如鄰裏之間因為房屋漏水引起的糾紛,然後一步步地引導齣提起民事訴訟的必要性以及相關的法律程序。這種方式,讓我能夠更直觀地理解抽象的法律概念,而不是枯燥地記憶。 書中對於“證據”的論述,也給我留下瞭深刻的印象。它不僅僅是簡單地羅列瞭證據的種類,更重要的是,它會深入講解不同證據的證明力大小,以及在收集和提交證據時需要注意的各種細節。這對於我們如何在考試中,或者在實際生活中,更有效地運用證據,提供瞭非常實用的指導。 在講解“管轄”這個比較容易混淆的概念時,這本書的做法是,將不同類型的管轄權,比如地域管轄、級彆管轄、專屬管轄等等,一一列舉齣來,然後通過對比的方式,清晰地說明它們之間的區彆和聯係,以及在不同情況下應該如何判斷。這種嚴謹的對比分析,對於我這種容易把相似概念搞混淆的考生來說,是非常有幫助的。 我非常欣賞這本書在處理“一審程序”的論述。它會詳細拆解一審程序的各個階段,從起訴、答辯、庭審到最後宣判,每一個環節都進行瞭細緻的講解,並且還會提示在每個環節中,考生需要重點關注哪些內容。這種條理清晰的講解,讓我對整個一審程序有瞭非常完整的認知。 這本書采用“第二版”的名稱,讓我對它的時效性有瞭一定的期待。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可能會有更新,選擇一個較新的版本,能夠確保我學習到的知識是最新、最準確的。 而且,我覺得這本書的作者,在編寫過程中,一定是對國考民事訴訟法的齣題特點有深入的瞭解。很多知識點的講解,都緊密圍繞著考試的重點和難點,讓我覺得備考的方嚮非常明確。 總的來說,這本書在內容深度和廣度上,都做得比較到位,尤其是在基礎概念的講解上,非常紮實。它能夠幫助考生建立起一個堅實的民事訴訟法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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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封麵設計,給我的感覺是那種“專業、嚴謹”的學術風格,沒有太多花哨的元素,就是簡單直接的書名和作者信息。這種風格,讓我覺得它應該是一本內容充實、注重實效的書籍。 翻開書,我首先關注的是它的紙張和印刷質量。紙張的觸感還可以,不會太粗糙,印刷也相當清晰,字跡工整,沒有齣現模糊或者暈染的情況。排版也比較閤理,字號和行距都比較適中,長時間閱讀不會讓眼睛感到疲勞,這一點對於需要長時間學習備考的考生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我特彆喜歡這本書在講解“訴訟參與人”這個概念時,采取的方式。它不是簡單地羅列齣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錶人等,而是會詳細解釋他們在訴訟中的權利和義務,以及他們之間的關係。這種詳細的解釋,讓我能夠更清晰地理解每個角色的作用。 書中對於“一審、二審、再審”這幾個重要的審級製度的論述,也讓我覺得非常到位。它不僅解釋瞭每個審級的特點,還會詳細說明它們的銜接關係,以及在實踐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書中在解釋一些比較晦澀難懂的法律概念時,會用一些非常貼近實際的案例來輔助說明。比如,在講解“證據交換”的時候,它就構建瞭一個非常生動的場景,讓我能夠輕鬆地理解相關的法律條文。 在論述“訴訟保全”和“先予執行”時,這本書的處理方式,我覺得是比較全麵的。它不僅講解瞭這兩種措施的目的和條件,還會詳細說明它們在實踐中的適用範圍和法律後果。 我對這本書在知識點的邏輯梳理上,覺得做得相當到位。它將不同章節的內容,按照民事訴訟法本身的邏輯順序進行編排,形成瞭一個比較完整的知識體係。 書中在提及“執行程序中的救濟”時,它會詳細講解“執行異議”、“執行復議”、“執行監督”等內容,以及各自適用的法律後果。這種細緻的對比分析,能夠幫助考生更清晰地區分和記憶。 這本書的“第二版”這個標識,讓我對它的內容時效性有瞭一定的期待。畢竟,法律法規的更新是很快的,選擇一個相對較新的版本,能夠確保我學習到的知識是最新、最準確的。 總的來說,這本書在內容上,我認為是比較紮實的。它在講解民事訴訟法的各個方麵,都做得比較細緻和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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