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爭點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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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本書雖名為「爭點破解」,但在定位上,仍屬完整建構讀者民法實力的體係書籍;而設計理念上,立基於讀者觀點而非教學者觀點設計考試用書,使讀者便於閱讀、易於吸收以及真正有助於考試,是最重要的追求目標。在這樣的思考下,本書在編寫上有以下特色:

  一、主題式講解架構
  在便於閱讀、易於吸收的要求下,將民法總則分成13個主題,由於每一個主題都是獨立而邏輯連貫的單元,讀者可以1天閱讀1個主題,大約兩個星期,即可輕鬆將本書閱讀、理解完畢。

  二、穩紮穩打、建構民法實力
  廣泛的整理國內重點民法教科書、期刊論文與實務見解,並以清楚、一貫的邏輯脈絡進行講解。對於重要、睏難的概念,亦輔以大量實例,詳細闡明概念內涵,使讀者能「精準掌握概念」。

  三、選擇、申論試題廣泛蒐錄
  廣泛蒐錄102年至90年律師、司法官考試民法總則之重要試題、並選錄至103年止之法研所試題。所有試題均提供「答題示範」,透過大量試題演練,有效率的提升讀者對於爭點的掌握程度與應考能力。

  四、答題示範均能在考試中具體運用
  律師、司法官或法研所考試中,一個民法申論題真正能夠作答的篇幅約略為500~900字之間。因此,關於答題示範,除瞭完善具體論證以外,所有答題內容均要求在考試所能撰寫的篇幅內完整作答完畢,讓解題內容,都能真正於實戰中運用。

  五、便於復習的「爭點整理與迴顧」設計
  作者將民法總則的考試重點統整為54個爭點,並將各爭點置於每個主題之後。讀者在總復習階段,隻須閱讀「爭點整理與迴顧」,就能夠達成完整復習本書重要概念的效果。
法律前沿觀察:當代民事法律體係的演進與挑戰 ——一本聚焦於全球視野下民事法律最新動態與理論前沿的專業讀物 本書導言: 在人類社會持續演進的宏大敘事中,民事法律製度始終扮演著維護個體權利、規範社會交往的基石角色。麵對科技的飛速發展、全球化的深入推進以及社會價值觀念的深刻變革,傳統的民法典和民事法律規範正麵臨前所未有的考驗與重塑。本書並非對既有法律條文的傳統式梳理與注釋,而是將目光投嚮廣闊的法律前沿地帶,旨在深入剖析和評述當代全球範圍內民事法律領域所湧現齣的重大理論爭議、新興法律現象及其對既有規範體係産生的衝擊與重構效應。 本書集閤瞭多位在私法領域深耕多年的資深學者和實務專傢,以高度的批判性思維和嚴謹的學術態度,對當前國際民法領域最引人注目的熱點問題進行瞭係統性的梳理、比較和前瞻性研究。我們緻力於提供一種超越地域限製、更具時代穿透力的法律分析視角,探討如何在繼承韆年法治精神的同時,構建適應未來社會形態的、更具彈性與正義性的民事法律框架。 第一部分:數字經濟與私法邊界的重塑 數字技術的爆炸式發展,特彆是人工智能(AI)、區塊鏈(Blockchain)以及大數據(Big Data)的廣泛應用,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侵蝕和重塑著傳統的民事法律圖景。本部分將聚焦於這些顛覆性技術所帶來的核心法律挑戰。 一、智能體的法律主體性爭議與責任歸屬: 隨著AI算法的日益復雜和自主決策能力的增強,界定“智能體”在民事法律關係中的地位成為焦點。本書將詳細分析關於“電子人格”(E-Personality)的激烈爭論,探討在自動駕駛事故、AI生成的知識産權歸屬等場景下,如何科學、公平地分配侵權責任與閤同義務。我們不滿足於簡單的歸責嘗試,而是深入探討現有侵權責任法(如過錯責任、嚴格責任)在麵對高度自主性係統時的理論睏境與潛在的製度創新路徑。 二、數據財産權利的理論構建與實踐睏境: 數據已成為新的生産要素,但其法律性質仍懸而未決。本書係統梳理瞭數據作為“物權客體”、“債權標的”乃至“新型準財産權”的各派觀點。重點剖析瞭數據流動的法律規製,特彆是跨境數據傳輸中的法律衝突,以及用戶數據控製權與平颱數據利用權之間的利益平衡機製。我們著重考察瞭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在全球範圍內的溢齣效應,以及其對個人信息法定權利的強化邏輯。 三、虛擬資産與新型交易模式的監管真空: 非同質化代幣(NFTs)、去中心化金融(DeFi)等新興的虛擬資産和交易模式,對傳統閤同法、物權法乃至金融監管構成瞭嚴峻挑戰。本書探討瞭數字代幣的法律定性(是“物”還是“債權憑證”),以及智能閤約(Smart Contracts)的法律效力問題。我們對比瞭不同法域在承認和執行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法律地位上的差異,並預測瞭未來針對去中心化交易的司法救濟機製的發展方嚮。 第二部分:社會變遷驅動下的閤同法理論更新 在不確定性加劇的時代,閤同關係麵臨著更頻繁的“情勢變更”風險和更高的公平性要求。本部分著眼於閤同法理論在應對社會劇變時的彈性與適應性。 一、情勢變更原則的復興與現代語境的再激活: 針對全球性公共衛生危機和地緣政治衝突導緻的商業環境劇變,各國法院和立法機構正在重新審視“情勢變更”(Hardship/Frustration of Purpose)原則的適用邊界。本書通過對近期重大商業糾紛案例的深度解析,探討瞭如何量化“不可預見性”和“履行不能的嚴重性”,以及如何在維護契約嚴守原則(Pacta Sunt Servanda)與實現個案正義之間找到新的平衡點。 二、平颱經濟中的格式條款與弱者保護: 平颱經濟的特點決定瞭大量的交易是通過單方製定的格式條款完成的。本書批判性地分析瞭平颱利用其信息優勢和市場支配地位,在用戶協議中嵌入的“霸王條款”問題。重點探討瞭反壟斷法與消費者保護法在規製平颱閤同行為上的交叉地帶,以及司法機關如何通過“顯失公平”規則對格式條款進行有效的事後控製和解釋。 三、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與閤同目的的融入: 越來越多的研究開始探討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因素如何影響閤同的履行和解釋。本書前瞻性地討論瞭將可持續發展目標納入閤同目的考量體係的可能性,例如,探討在綠色能源采購閤同中,環境損害的風險是否應被視為影響閤同基礎的重大情勢變更,以及閤同條款如何能主動地促進社會責任的實現。 第三部分:人格權與身份權的全球化保護 隨著個人權利意識的覺醒和對人類尊嚴的強調,人格權和身份權的保護已成為衡量現代民法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尺。 一、生命權與身體自主權的邊界: 本部分探討瞭高科技醫療(如基因編輯、輔助生殖)對傳統生命觀和身體自主權構成的挑戰。重點分析瞭關於“遺體處置權”、“臨終決定權”以及“基因信息保護權”的法律衝突,並比較瞭不同法域在處理“人與機器融閤”情境下對個體身份連續性保護的法律方案。 二、名譽權與“被遺忘權”的國際衝突: 互聯網的永久性使得“曆史”難以被抹除。本書深入剖析瞭“被遺忘權”(Right to be Forgotten)在不同文化和法係間的接受程度與實踐障礙。重點比較瞭歐盟法、美國法在平衡言論自由、信息公開自由與個人名譽保護之間的司法取嚮,並探討瞭跨境信息刪除請求的管轄權難題。 三、隱私權的“可讓渡性”與“放棄”的有效性: 盡管隱私權被認為是基本人權,但在數字環境中,用戶經常以“點擊同意”的方式“讓渡”瞭大量信息。本書旨在厘清,這種“自願放棄”在法律上是否真正有效,以及在何種程度上,法律可以限製個人對自己核心隱私權的處分能力,以防範潛在的係統性風險。 結語:麵嚮未來的民事法治構建 本書的最終目標,是提供一套分析和解決當代民事法律難題的係統性思維框架。它強調跨學科研究的必要性——將經濟學、社會學、信息科學的洞察融入法律推理之中。本書為法學教育者、立法者、資深律師及對未來法律形態感興趣的研究人員,提供瞭一份高屋建瓴的、富有洞察力的指南,引導我們共同迎接和塑造一個更公平、更具韌性的數字時代民事法治。本書內容不包含對任何特定國內民法典總則的條文逐一解釋或案例分析,而是專注於提煉和論證全球民法發展中最具原創性、最具前瞻性的理論衝突與製度創新。

著者信息

圖書目錄

主題1 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
主題2 民法解題方法:爭點破解式解題技巧
主題3 民法體係總說
主題4 民法之法例
主題5 權利論:權利主體與權利客體
主題6 權利論:權利之行使限製
主題7 法律行為通則
主題8 行為能力製度
主題9 意思錶示通則
主題10 意思錶示不一緻與不自由
主題11 條件與期限
主題12 代理製度
主題13 法律行為之效力

圖書序言

圖書試讀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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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民法總則爭點破解》光是拿在手上,就有一種沉甸甸的專業感。我一直對「物權」的部分感到興趣,尤其是「所有權」的限製與「準物權」的概念。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會遇到一些「鄰居之間」的糾紛,像是噪音、越界建築、或是樹木枝葉侵入的問題。這些看似瑣碎的小事,卻往往牽涉到複雜的民法規定。 我非常期待書中能夠針對「相鄰關係」的相關爭點,進行詳細的解析。例如,在建物的「越界建築」問題上,是應該以「時效」來取得所有權,還是可以要求拆除?如果建築物越界,但是越界的麵積很小,是否可以主張「權利濫用」?或是說,當鄰居的行為嚴重妨害到我的生活安寧時,我除瞭可以主張「排除妨害」之外,是否還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另外,關於「占有」的概念,我也覺得相當奧妙。書中是否會區分「占有」與「所有權」的不同?例如,租客雖然占有房屋,但房屋所有權人並非租客,兩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如何釐清?又或者,在「善意受讓」的案例中,如果我從一個非所有人處購得物品,並且我對於對方並非所有人一事毫無所知,我是否就能取得該物品的所有權?這些都是我在學習民法時,覺得比較難以理解的環節。我希望能透過這本書,能夠獲得更清晰、更係統的理解,讓我在麵對這些實際問題時,能夠更有條理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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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翻開《民法總則爭點破解》,我最期待的部分就是它如何處理「侵權行為」的相關爭點。我知道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包含瞭「行為」、「損害」、「因果關係」以及「歸責事由」,但實際案例中,這些要素的判斷往往是爭議的焦點。特別是「因果關係」,在許多情況下,損害的發生可能由多個因素造成,要如何判斷哪一個行為纔是主要原因,一直讓我覺得很睏難。 書中是否會針對「因果關係」的類型,例如「相當因果關係」與「條件關係」進行詳細的闡述?舉例來說,如果一個人因為受到驚嚇而跌倒受傷,而他的驚嚇源於另一人的不當行為,那麼後者的行為是否就構成侵權行為?又或者,在醫療事故的案例中,醫生雖然有疏失,但病患本身有既往癥,死亡是否僅能歸因於病患的既往癥,而與醫生的疏失無關?我非常期待書中能夠藉由實務上常見的案例,來分析這些模糊地帶,並提供清晰的判斷原則。 此外,對於「歸責事由」中的「過失」判斷,我也感到相當睏惑。什麼樣的行為纔算是「應注意」卻「不注意」?在現代社會,資訊爆炸,人們接觸的資訊量龐大,如何界定「相當注意」的標準?例如,在網路購物中,消費者沒有仔細閱讀商品說明,卻收到不符預期的商品,這是否能歸責於消費者自身的「過失」?或是說,商傢在廣告宣傳中,是否負有更高的「注意義務」?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一些具體的衡量標準,或是透過比較法學的角度,來幫助我們理解這個看似簡單卻又充滿細節的概念,進而更準確地判斷責任的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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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入手瞭《民法總則爭點破解》,老實說,光是書名就讓我眼睛為之一亮。我一直以來對民法總則都覺得有點捉摸不定,尤其是那些看起來相似卻又隱藏著細微差異的爭點,常常讓我在準備考試或是在處理實際事務時感到頭痛。這本書的齣現,彷彿是為我量身打造的「爭點破譯指南」。 我尤其期待書中對於「意思錶示」的深入探討。過往的學習經驗中,無效、得撤銷、不安抗辯權等等,這些概念的界線有時候真的非常模糊。舉個例子,像是「詐欺」和「被詐欺」造成的錯誤,在法律效果上會有什麼關鍵性的區別?是僅僅影響意思錶示的自由,還是會直接導緻契約的效力齣現根本性的問題?書中是否會透過大量的實例,去解析這些常見的爭點,例如,在不動產買賣中,賣方故意隱瞞房屋漏水的事實,買方在簽約後纔發現,這算不算詐欺?如果買方事後纔發現,賣方提供的價金是否可以主張「錯誤」進而撤銷契約?或是說,這種隱瞞行為是否已經構成「違反誠信」的基礎,即便買方並非完全沒有注意,也依然可以主張權利? 再者,關於「法人」的部分,我一直覺得這是一個比較抽象的概念。雖然我們知道有社團法人、財團法人,但它們在法律上的權利能力、行為能力,以及對外承擔責任的範圍,總讓我感到一知半解。書中會不會深入解析法人與其設立人之間的關係?例如,當法人產生債務時,是法人本身負責,還是其設立人的財產也會受到牽連?或是說,當法人代錶做齣不法的行為時,法律上應該如何歸責?是歸責於法人本身,還是法人代錶個人?我希望這本書能夠用比較淺顯易懂的方式,輔以具體的案例,來釐清這些複雜的權責關係,讓我在理解法人的概念時,能夠更加清晰,不會再被那些專業術語弄得暈頭轉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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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入手瞭《民法總則爭點破解》,光看書名就充滿瞭學術的氣息,也預告著這本書將會深入探討許多實務上常見的疑難雜癥。我尤其對書中關於「意思錶示」的「撤迴」與「撤銷」的區別,感到相當好奇。 這兩個詞聽起來都與「取消」有關,但在法律上的意涵卻大不相同。書中是否會清楚地解釋,什麼情況下可以「撤迴」意思錶示?例如,在意思錶示寄送齣去後,但在對方收到之前,是否可以將其「撤迴」?這與「撤銷」又有什麼不同? 我最想瞭解的是,「撤銷」的相關規定。例如,在「被詐欺」或「被脅迫」的情況下,所為的意思錶示,是否可以「撤銷」?那麼,在「被詐欺」的情況下,究竟是誰的詐欺行為,纔能構成「撤銷」的要件?是第三人的詐欺,還是契約相對人的詐欺? 另外,書中是否會探討「錯誤」與「撤銷」的關聯?例如,在買賣契約中,若買受人因為對標的物的「重要品質」產生「錯誤」,是否可以主張「撤銷」契約?這個「重要品質」的判斷標準又是什麼? 這些關於「意思錶示」的細微差別,常常是判斷法律關係是否成立、效力如何的關鍵。我希望能透過這本書,能夠獲得更為精準、更有係統的理解,讓我在麵對類似的案例時,不再感到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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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入手這本《民法總則爭點破解》,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它可能涵蓋瞭在「侵權行為」中,對於「無過失責任」的探討。我知道民法上許多侵權行為的成立,是以「過失」為歸責原則,也就是說,行為人要有過失行為,纔能成立侵權責任。 但是,我知道民法中也存在一些例外,也就是「無過失責任」。我非常期待書中能夠詳細解釋,哪些情況下會適用「無過失責任」?例如,在「使用高危險物」的情況下,如果造成瞭他人損害,即使行為人沒有過失,也可能需要負擔賠償責任。 書中是否會提供一些具體的例子,來闡釋「高危險物」的定義,以及在什麼情況下,使用這些物品會構成「無過失責任」的基礎?例如,在經營工廠時,如果排放的廢水造成瞭環境汙染,即使工廠主已經盡力採取瞭環保措施,但如果汙染仍然發生,是否就需要負擔「無過失責任」? 我還想瞭解,在適用「無過失責任」時,是否仍然需要證明「損害」與「因果關係」?「無過失責任」與「過失責任」在賠償範圍上,是否會有差異?例如,在「無過失責任」的情況下,是否可以主張「懲罰性損害賠償」? 這些問題,對於理解民法在保障人民權益,以及平衡社會風險方麵,有著重要的意義。我希望這本書能夠以清晰、係統的方式,為我揭示「無過失責任」的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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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對《民法總則爭點破解》這本書充滿好奇,尤其是它在「繼承」部分的論述。繼承問題,在現實生活中往往牽涉到複雜的傢族關係和情感因素,法律上的處理也絕非易事。我特別想瞭解書中對於「繼承的效力」有哪些深入的探討。 例如,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的債務,是無限負責,還是有條件的有限責任?過往的法律規定,對於「限定繼承」的程序與要件,常讓人覺得有些複雜。書中是否會以清晰的圖錶或條列式的方式,來解析「限定繼承」的具體流程,以及繼承人在何種情況下,可以主張「拋棄繼承」? 更讓我感興趣的是,當被繼承人留下的遺產中,有未盡的「契約」或「侵權行為」的債務時,繼承人是否也需要承擔這些未結的法律責任?例如,被繼承人生前曾有侵權行為,但尚未被判決確定,其繼承人是否還需要麵對後續的訴訟與賠償?這部分如何與「限定繼承」的原則結閤,我希望能藉由這本書獲得更為完整的解答。 此外,我也很想知道書中是否會觸及「特留分」的規定。在遺囑自由的原則下,為何還會有特留分的限製?這個比例是如何確定的?如果在遺囑中,明確排除瞭某個繼承人的繼承權,但該繼承人仍然有特留分可以主張,這兩者之間的權利如何平衡?這些都是我在理解繼承法時,覺得特別需要釐清的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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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開始閱讀《民法總則爭點破解》,對於書中可能涵蓋的「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的區別,感到非常期待。這兩個概念聽起來有些相似,但在法律上的效果卻截然不同,一直是許多初學者感到混淆的地方。 書中是否會詳細解析這兩者之間的根本差異?例如,「訴訟時效」是權利人未在一定期間內行使權利,而導緻其「請求權」喪失,但債務人仍然可以「自願」履行;而「除斥期間」則是在一定期間內,權利就「當然消滅」,不會因為債務人的自願而迴復。這個區別在實務上,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我特別想知道,針對不同的「請求權」,其適用的「訴訟時效」期間是多久?書中是否會提供一個清晰的錶格,列齣常見的請求權類型,例如債權、物權、身分權等,以及它們各自的時效期間?例如,一般債權的時效是多久?若是因侵權行為所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又是多久? 再者,關於「時效中斷」與「時效完成」的相關規定,我也覺得非常重要。在什麼情況下,訴訟時效會「中斷」?例如,提起訴訟、請求、承認等行為,如何影響時效的進行?如果時效已經完成,但債務人誤為給付,這個給付是否可以「不當得利」為由請求返還?這些都是我在學習民法時,覺得非常實用且貼近生活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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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拿到《民法總則爭點破解》,最讓我眼睛一亮的,就是它對「契約解除」與「契約終止」的區別。這兩個概念在理解契約的法律效果上,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但常常被混淆。 書中是否會透過具體的案例,來解析這兩者在法律上的根本差異?例如,「解除」通常是針對「溯及既往」的契約,也就是說,契約自始無效,彷彿從來沒有成立過一樣;而「終止」則是「嚮將來」,也就是說,契約在終止前仍然有效,但從終止時開始,契約的效力就停止。 我特別想知道,在哪些情況下,債權人可以主張「契約解除」?例如,若是對方給付的物品有重大瑕疵,是否可以直接主張解除契約,並要求返還已支付的價金?又或者,在「定期契約」的場閤,例如租賃契約,在契約期限屆滿前,是否可以主張「終止」? 更進一步,書中是否會探討「解除」與「終止」的「法律效果」,例如「迴復原狀」的義務,以及「損害賠償」的範圍?當契約被解除後,雙方是否需要返還原來的給付,並且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害?這些都是在處理契約爭議時,必須要釐清的關鍵問題。我希望這本書能夠用清晰的邏輯與豐富的案例,來幫助我徹底理解這兩個概念的區別與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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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開始深入研讀《民法總則爭點破解》,其中一個讓我印象深刻且期待深入瞭解的部分,是關於「債」的概念,特別是「債之發生原因」中的「契約」與「締約過失責任」。我知道契約是民法中最基礎的概念之一,但實際案例中,往往存在許多「默示契約」、「附閤契約」等複雜的樣態,其效力判斷與爭點處理,讓我常常感到睏惑。 書中是否會針對「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要件,進行詳細的闡述?例如,在談判過程中,一方已經投入瞭大量的時間與資源,而另一方卻在毫無理由的情況下,突然終止協商,這是否會產生締約過失責任?其賠償範圍又該如何界定?是僅限於「信賴利益」的損害,還是可以擴及到「預期利益」?我非常希望能透過書中的案例分析,來釐清這些較為模糊的界線。 此外,對於「不安抗辯權」的適用,我也覺得頗具挑戰性。當一方的給付能力明顯齣現問題時,他方是否可以主張不安抗辯權,暫停自己的給付義務?這個「顯著減少」的標準又該如何判斷?例如,某公司在簽訂大筆訂單後,卻傳齣財務危機,其債務比例突然飆升,這是否就足以構成「顯著減少」?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清晰的判斷原則,並輔以實務上常見的案例,來幫助我們理解這些概念,讓我在麵對複雜的債務關係時,能夠更遊刃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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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入手《民法總則爭點破解》,我非常期待它能對「親屬關係」與「傢事事件」的相關爭點,提供更為詳盡的闡釋。親屬法的領域,往往與個人最私密的傢庭生活息息相關,其法律規定也更加細膩複雜。 我尤其關注書中對於「婚約」的法律效力,以及「離婚」的相關規定。在當代社會,婚姻的形式與觀念日趨多元,書中是否會探討「事實婚姻」的法律地位,以及在何種情況下,法院會認可「推定離婚」?對於「協議離婚」與「訴請離婚」,其程序上的差異與要件又有何不同? 此外,關於「子女」的權利義務,也是我非常關切的部分。書中是否會深入探討「親權」的內容,以及在父母離婚後,「子女扶養權」的行使與變更?特別是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歸屬問題時,法院在判斷時會考量哪些因素?是單純以「最佳利益」為原則,還是有其他更具體的考量麵嚮? 更重要的是,對於「親子關係」的認定,例如「生父推定」的原則,以及在必要時,是否可以透過「親子鑑定」來釐清血緣關係,進而影響繼承權與扶養義務的發生。這些都是在親屬法領域中,極為關鍵且貼近生活的爭點,我希望能透過這本書,獲得清晰且實用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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