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國傢考試對大部分的法律係學生來說,可能都會是難以擺脫的夢魘,不論考生的生涯抉擇是什麼,通常都會在律師考試及格後,方纔放瞭寬心,可以無忌憚地去追尋。但律師考試的科目繁多,很多時候使得考生在重大的壓力底下,變得越來越執著細節,也時常因為時運不佳而與榜單錯肩而過。在律師考試改製、加上選考科目之後,必須準備的科目越來越多,對選考的考科,在大學時代接觸的也不多,難免會有點恐慌;如果說本書希望能達成什麼幫助,應該就是希望考生們能早日脫離國考煉獄,繼續後續的人生規劃。
選考財稅法的理由: 2015年度,選考財稅法的考生人數相對其他選考科目來得少[1],主要是因為各大學法律係開設的財稅法課程並不多。加上大傢總是會對財稅法望而生懼,覺得充滿瞭數字與計算、要修過會計纔讀得懂等等。但一方麵,律師市場高度競爭的情況下,擁有一定的專長在市場中肯定能增加競爭力。
非但從事律師業務,在國傢財政睏難、稅改與財政問題逐一浮上颱麵的時刻,如果是有誌於分配正義改革者,也可以考慮從稅捐領域著手,這是個討論尚且相對缺乏,亟需人纔的領域。無論對實務工作者、學術研究者來說,都是個很值得發展的藍海。
但這並不代錶,在研究所或是國傢考試,選擇財稅法專業之後就自然是玫瑰鋪成的道路。由於該領域涉及的學科眾多,兼以對一般法律人來說較為陌生,毋寜說考上之後纔是學習的開始,但也正因為這個特性,稅法律師或財稅專業人纔之培養相當重要,且培養完成之後其他領域難以跨足,在實務市場中尋找自己的一技之長時,讀者不妨當作參考。
沒有學過會計,是否適閤選考稅法?
沒接觸過財稅法的讀者,往往都會覺得考財稅法需要會計專業,但這點其實不然。作者在大學就讀期間,並未接觸過會計課程,僅修習過颱大葛剋昌老師、黃茂榮老師的稅法課程,當時隻覺得還學得來,準備研究所的話似乎也是個選項,而身邊的朋友要準備的也不多,就這樣誤打誤撞踏上瞭財稅法之路。
準備颱大財稅法組的考試時,抱著葛剋昌老師的論文集、黃茂榮老師的三大本稅法總論以及不斷齣現的稅法釋字猛K,當時許多概念都隻是看過,似懂非懂;直到真的進瞭研究所,修瞭課纔覺得,隻是考試會用到的知識遠遠不夠,很多東西都是摸著石頭過河,在課堂上一邊備戰,一邊修正齣來的。
但其實像作者這樣懵懵懂懂的狀態,也是進瞭颱大財稅法組,也是僥倖考上瞭律師,研究所以及律師考試的財稅法考題,比較偏嚮法理論的理解與推演,至於實務運作或是更細節性的操作性規定,則很少在考題中齣現,遑論要讀者計算瞭,這點大傢可以不用擔心。
本書希望可以減少準備財稅法的考生,踏入完全陌生領域前的負荷,如果有其他法領域較少用到的概念,會特彆加以說明,敬祝大傢考試順利,也期許大傢懷抱「考上瞭隻是開始」這樣的心情。
誌律師
命題大綱與本書特色 | 律師考試財稅法命題大綱 |
| 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旨在對國民之主要稅捐債務(特彆係個人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其協力義務,所涉及之基本法理與核心價值有所認識;並理解律師及法官,在救濟程序中,如何協助當事人,保障賦稅人權、實現量能平等負擔之社會公平及實現有權利須有及時有效救濟之基本理念。 二、對租稅規劃及其界限、脫法避稅調整及其限製、違法逃稅處罰之法治國要求,有一定程度之認識。對稅法解釋、事實認定與法律補充能有法律方法之基本素養。 三、對憲法上基本財稅秩序、納稅人基本權司法院「有關稅捐之憲法解釋」,及實務上稅法基本爭議,有基本理解。 |
| 命題大綱 |
一、財稅法總論 稅法基本原理 財稅憲法 稅法與民法 節稅、避稅與逃稅 量能原則與實質課稅 納稅人權利保護 |
事實認定稅法解釋與法律補充 稅捐行政法 稅捐程序法(核課處分、協力義務、調查程序、時效、證據) 稅捐處罰法(行為罰及漏稅罰) 稅捐救濟法(復查、訴願、行政訴訟) 稅捐保全及執行 |
二、稅捐債務法 稅捐債務法基本問題-發生、變更、消滅 綜閤所得稅基本法理-淨所得原則、所得概念、課稅單位及扣除額、屬人屬地主義、資本利得、就源扣繳 營利事業所得稅基本法理-課稅主體、成本費用扣除、稅基、稅捐優惠 |
備註: 一、附發法條包括:稅捐稽徵法、所得稅法。 二、錶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閤性試題。 三、本命題大綱自中華民國104年1月1日開始適用。 |
從上述大綱我們可以發現,財稅法的選考主要集中在財稅法基本原則(如稅捐法定主義、量能課稅原則等等)。本於上述原則所發展齣的稅法解釋方法,如脫法避稅與實質課稅、脫法避稅的調整、違法逃漏與脫法避稅之區彆等等。有關稅捐之憲法解釋。
上述幾個方嚮希望考生能理解財稅法的原理原則、學說及實務對上開原則的解讀及爭議,屬於稅法「總論」的範疇,至於各個稅目的個彆特性、甚至是計算方式,則不在命題之列,考綱的稅捐「各論」範圍,隻有綜閤所得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這樣的命題範圍,應該是考量大部分的考生對財稅法較為陌生,尚屬較冷門的法律學科,一方麵利於推廣,另一方麵也不至於對剛剛踏入稅法學習之路的考生太過苛刻(畢竟律師考試隻是要求對該學科的基本理解,真的應用或更深入的研究是實務工作時或是在研究所纔開始學習的),在這樣的前提下,齣題方嚮就著重在考生對原理原則的理解。
本書按著考綱的思考順序,由基礎原理、個彆概念到綜所稅與營所稅,由淺入深,同時介紹相關的大法官解釋與實務見解(法院裁判、決議及行政機關函釋),讓讀者在理解一個概念後,可以知道在學說及實務上對該概念的爭議,考生進一步纔能在答題時廓清該爭議之內容與各方見解。
本書的定位是解題書,因此假設讀者對稅法基本概念已有一定的瞭解,對於概念的說明就不佔那麼多篇幅。考題的方麵,近年的各校研究所稅法考題、公務員高考或特考考題(由於公務人員的考題概念申論題與計算較多,跟研究所及司律齣題方嚮有差彆,因此本書引用較少。)以及2015年第一次律師考試選考財稅法的考題等等,本書都盡量列入。當然總有掛一漏萬之處,還勞各位讀者多給一些建議。
各個章節除瞭簡單介紹概念定義與實務見解外,就是相關的例題,在每題的一開始會有個「審題思維與解題預備」。讀者看完題目後,可以先想想該題的爭點是什麼?如果要迴答會用什麼樣的架構?再參考作者提供的審題方嚮及架構,或許會對原先不確定的地方有瞭答案。此外,再次提醒各位讀者,讀懂是一迴事,在有限的考試時間內,要想齣爭點、擬好答題大綱、翻到法條並且寫完,又是另一迴事,讀者務必還是要計時實際寫考古題,畢竟看到題目大概想到怎麼寫,跟實際開始寫又是不同的狀況,這樣也纔能知道自己會卡住的點在哪裏。
[1] 智財1226人,勞社517人,財稅318人,海商法海洋法57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