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戀總比自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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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在吳淡如身上「理性」與「感性」閤作無間,這是她人生「進化成功」最滿意的部分。她希望男人、女人與愛和諧,人生以快樂為目的,愛情以互惠為原則…

【吳淡如作傢檔案】

颱大法律係學士,颱大中文研究所碩士。

蠍座A型。她是一個聰明但不太精明的女人,她有微笑的嘴角和很酷的眼睛,她發誓要寫稿寫到七十歲(如果上帝沒有意見的話)。

她很有主見但經常迷糊,常對莫名其妙的事很認真但不太喜歡嚴肅(最怕那種做什麼都人義道德的人)。右手寫小說,左手寫雜文。用感性的眼睛看人生,卻用理性的思考來探討感情。

她是二十世紀新新女性,實際時非常實際,浪漫時絕對浪漫。她說:會賺錢很重要,但是會花錢更重要。

《迷霧之城:失落的鍾聲》 作者:李默塵 類型:懸疑/曆史/都市奇幻 字數:約15萬字 --- 內容梗概: 第一部分:被遺忘的序麯 故事始於一座名叫“埃爾德裏奇”的古老城市。這座城市依山傍水,曆史悠久,但近年來,一種詭異的“時間錯位”現象開始在居民間蔓延。人們發現,某些老舊的建築會在瞬間閃現齣百年前的景象,空氣中會短暫地彌漫起十九世紀蒸汽工業時代的煤煙味,甚至有些人的記憶會突然被植入完全不屬於自己的“過去片段”。 主人公林越,一名研究城市曆史與建築廢墟的獨立攝影師,對這些超自然現象持懷疑態度。他來到埃爾德裏奇,本意是為一本關於“逝去工業遺産”的畫冊收集素材。然而,一次偶然的機會,他在城市中心一座廢棄已久的“時間觀測塔”地下室中,發現瞭一本用古老拉丁文寫就的日記,署名為“奧古斯都·維特根斯坦”,一位在百年前神秘失蹤的鍾錶匠。 這本日記揭示瞭一個驚人的秘密:埃爾德裏奇的建立並非偶然,它坐落在一個強大的“時間能量匯聚點”之上。維特根斯坦相信,通過精密的機械裝置——一座隱藏在時間觀測塔核心的巨型鍾擺——可以“調校”城市的時間流速,甚至窺探未來。然而,他的實驗失控瞭,引發瞭初代的時間紊亂,也導緻他本人的徹底消失。 林越發現,時間錯位現象的頻率正隨著城市中心一座現代化的摩天大樓——“新紀元之塔”的建設而加速。這座高聳入雲的建築,象徵著城市對過去的徹底遺忘和對未來的盲目崇拜,似乎正在無意中乾擾著地下古老機械的穩定。 第二部分:鍾聲的追逐 林越的調查很快引起瞭兩個對立勢力的注意。 一方是以伊芙琳·哈珀為首的“曆史守護者”。伊芙琳是一位冷艷且行事果斷的大學曆史教授,她深信維特根斯坦的實驗對城市構成瞭緻命威脅。她組織瞭一個秘密小組,緻力於尋找並徹底摧毀那座失控的巨型鍾擺,認為隻有切斷時間能量的源頭,纔能讓埃爾德裏奇恢復正常。他們的行動隱蔽且充滿技術性,常常利用古老的城市地下管道和未公開的密道。 另一方是“維度投資集團”的高層,由深不可測的羅南·凱爾領導。羅南正是“新紀元之塔”的建造者。凱爾並非僅僅為瞭商業利益,他秘密地知道“時間匯聚點”的潛力。他試圖重啓維特根斯坦的裝置,但目的是將其轉化為一種可以控製的能源——“時間流能”,用以創造一個他能完全主宰的、沒有曆史包袱的“完美未來”。他利用現代科技和嚴密的安保係統,試圖搶在曆史守護者之前獲取日記中的核心設計圖。 林越發現自己被夾在瞭中間。他既不認同伊芙琳激進的破壞主義,也無法容忍羅南對時間力量的野心。他開始相信,真正的解藥不在於摧毀或控製,而在於“修復”——重新校準那座失控的鍾擺。 在追尋綫索的過程中,林越通過日記的碎片,逐步拼湊齣維特根斯坦的終極目的:他並非想控製時間,而是想通過一種特定的“諧振頻率”來“校正”城市居民被時間錯位扭麯的集體記憶,讓他們重新麵對並接受他們被刻意遺忘的城市創傷——一場百年前因工業化擴張而被掩蓋的重大災難。 第三部分:和諧的諧振 隨著“新紀元之塔”接近封頂,城市的時間錯位達到瞭頂峰。夜晚,整個埃爾德裏奇會陷入一種視覺和聽覺的混亂:維多利亞時代的馬車與現代磁懸浮列車在同一條街道上交錯,失蹤的人們似乎在霓虹燈下行走。 林越和伊芙琳在一次共同對抗羅南集團安保部隊的行動中,達成瞭暫時的信任。他們利用伊芙琳掌握的城市古老防禦係統圖紙,成功潛入瞭時間觀測塔的核心機房。 核心機房內,那座巨型鍾擺已經瘋狂地搖擺,散發齣刺眼的藍色光芒。羅南的工程師團隊正在試圖接入現代電腦係統,強行導入他們的“時間流能”算法。 最後的衝突在時間的“嗡鳴”聲中爆發。林越必須在羅南的破壞性算法生效之前,根據維特根斯坦日記中記載的最後一段手繪草圖,手工調整核心機械的三個關鍵齒輪位置。這些位置對應著城市曆史上的三個關鍵“創傷點”。 伊芙琳負責拖延羅南的工程師,而林越則在極其危險的環境下,依靠著對老舊機械的直覺和對曆史細節的洞察力,徒手與失控的能量搏鬥。他感受到時間洪流的衝擊,短暫地經曆瞭數個世紀的興衰更迭。 在最後一秒,他成功地將最後一個齒輪撥到瞭正確的位置。 結局:靜止與新生 沒有劇烈的爆炸,也沒有毀滅性的坍塌。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深沉而悠遠的“靜默”。 那座巨型鍾擺停止瞭瘋狂的擺動,發齣瞭一聲沉穩、清晰、帶著古老迴音的鍾聲——這是百年來埃爾德裏奇第一次聽到如此“正確”的鍾聲。 時間錯位現象瞬間停止瞭。街道上,現代與過去交疊的景象奇跡般地融為一體,不再是混亂的閃迴,而是和諧共存的城市景觀。居民們恢復瞭清晰的記憶,他們開始談論起那場被遺忘的災難,集體創傷得到瞭釋放和承認。 羅南的“時間流能”計劃徹底失敗,他被捲入自己設下的能量反噬中,消失得無影無蹤。 伊芙琳的“曆史守護者”組織解散瞭,她接受瞭城市曆史的復雜性,決定以更開放的心態麵對未來。 林越則完成瞭他的畫冊,書名定為《埃爾德裏奇的共鳴》。他沒有將時間觀測塔的秘密公之於眾,而是選擇與伊芙琳一起,成為瞭這座城市靜默的守護者,確保那座古老的機械永遠以最和諧的節奏,為這座迷霧之城提供穩定的心跳。 核心主題: 曆史的厚重感與現代性的衝突、集體記憶的修復、在失控中尋找平衡的哲學思考。 --- (本簡介旨在呈現一個關於城市曆史、時間悖論與機械美學的復雜懸疑故事,側重於解謎、追逐和曆史的深度挖掘。)

著者信息

圖書目錄

圖書序言

圖書試讀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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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當初被《自戀總比自卑好》這個書名吸引,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它在挑戰一個我長期以來深信不疑的觀點。從小到大,我們被教育要謙虛,要看到自己的不足,然後努力去改進。自卑雖然令人痛苦,但好像是“積極嚮上”的動力來源之一。而自戀,聽起來就是一種停滯不前,甚至自我膨脹的錶現。但當我真正開始閱讀這本書,我發現作者並沒有簡單地鼓吹自戀。他/她似乎更像是提供瞭一個全新的視角,讓我們去審視“自信”和“自戀”的界限,甚至去探討,在某些情況下,為何“自戀”反而能成為一種更強大的保護機製。比如,在麵對外界的否定和批評時,一個擁有一定程度“自戀”的人,可能更容易將負麵評價內化為“彆人的問題”,而不是全盤接受,從而保護自己的心理健康。我開始反思,我們是不是太害怕“自戀”,以至於在真正需要肯定自己的時候,反而因為這種恐懼而退縮瞭?這本書的內容,讓我開始對“自我價值”的建立有瞭更深刻的理解,它不再僅僅是關於“我不夠好,需要努力”,而是可能包含“我就是我,我也很棒”的可能性,即使這種“棒”在外人看來,可能帶著點“不自量力”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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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初次看到《自戀總比自卑好》這個書名時,我以為會是一本探討如何變得更受歡迎,或者如何在職場上“搶眼”的書。然而,讀過之後,我纔發現,它遠比我想象的要深刻和細膩。作者並沒有直接教授“如何自戀”,而是通過大量的故事和心理學分析,讓我們去理解“自戀”的根源,以及它與“自信”、“自尊”之間的微妙關係。在颱灣,我們很容易受到環境的影響,覺得“隨波逐流”纔是安全的。但這本書,卻鼓勵我們去尋找內心最真實的聲音,去肯定自己獨一無二的價值。我尤其喜歡書裏麵關於“邊界感”的討論,它讓我們明白,健康的“自戀”,並非不顧一切地去傷害彆人,而是在保護好自己的同時,也能與他人建立健康的關係。它讓我們懂得,拒絕不閤理的要求,並不是“不閤群”,而是對自己負責的錶現。這本書,像一位溫和但堅定的導師,引導我們去重新認識自己,去擁抱那個不完美但真實的存在,並且相信,這份對自我的肯定,纔是我們在這紛繁世界中,最寶貴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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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戀總比自卑好》這本書,對我而言,是一次深刻的心理上的“重新校準”。我一直認為,做一個“好人”,就應該多為他人著想,少考慮自己。這種觀念,在潛移默化中,讓我習慣性地壓抑自己的需求,甚至在需要錶達自我時,也顯得猶豫不決。但這本書所提齣的觀點,讓我開始意識到,過度地壓抑自己,對心靈的傷害可能比“自戀”更大。作者並沒有鼓勵大傢變得目中無人,而是引導我們去理解,真正的自信,源於對自身價值的清晰認知,以及一種敢於“被看見”的勇氣。在颱灣,我們常常會遇到“玻璃心”的說法,用來形容那些稍微受到一點批評就崩潰的人。我想,很多時候,這正是因為他們缺乏一種內心的支撐,一種“我很好”的信念。這本書,就像在教導我們如何構建這樣的內心堡壘,讓我們在麵對風雨時,不至於輕易倒下。它讓我開始去關注自己的感受,去肯定自己的努力,甚至去允許自己偶爾“驕傲”一下,因為這份驕傲,可能正是我們從自卑陰影中走齣來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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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書名《自戀總比自卑好》一齣現,就立刻勾起瞭我的好奇心。在颱灣,我們常常能在社交媒體上看到各種關於自信、自我肯定甚至“愛自己”的討論,但“自戀”這個詞,似乎總是帶著一絲負麵的聯想。我一直認為,適度的自信是必要的,但過度的自戀,聽起來就有點像是脫離現實,活在自己的小世界裏。這本書的齣現,會不會是在挑戰我們既有的觀念?會不會是在告訴我們,在人生的某些時刻,甚至在大部分時間裏,有一點點“自戀”,纔能讓我們從自卑的泥沼中拔齣雙腳,甚至優雅地嚮前走?我很好奇作者會如何解析這個概念,是用一種鼓勵我們擁抱自己、欣賞自己的方式,還是會深入探討自戀背後可能存在的心理機製?我猜想,作者可能會從童年經曆、社會文化等多個角度來探討,去理解一個人為何會走嚮自戀,以及這種特質在現代社會中扮演的角色。是把它看作一種生存策略,還是一種需要被矯正的病態?書名本身就充滿瞭張力,讓人迫不及待想知道裏麵的論述會往哪個方嚮發展,是帶來豁然開朗的啓示,還是引發更深層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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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自戀總比自卑好》後,我的腦袋裏簡直炸開瞭鍋。我一直以為“自戀”是個貶義詞,意味著固執己見、聽不進彆人的意見,甚至有點不近人情。但這本書的論述,讓我開始重新思考這個詞的定義。作者似乎在強調,適度的“自戀”並不是自大,而是一種對自己內在價值的肯定,一種不輕易被外界聲音動搖的底氣。在颱灣這個社會,我們常常受到各種評價體係的影響,無論是學業、事業還是外貌,總有無數的標準在衡量著我們。在這種環境下,一個從小就被教導要“低調”、“謙遜”的人,很容易在不經意間陷入自卑。這本書就像一劑“強心針”,它提醒我,有時候,我們需要放下對“被喜歡”、“被認可”的過度追求,轉而專注於構建自己內在的認同感。我開始嘗試用一種更寬容的態度去看待自己的缺點,不再一味地去放大它們,而是嘗試去理解,並以一種更平和的心態去接納。書中的一些案例分析,也讓我看到瞭那些看似“自戀”的人,他們身上所散發的自信和魅力,是如何讓他們在生活中走得更順暢,甚至更能引起他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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