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愛人的能力也需要磨練,太久沒有愛一個人,會使人錯以為自己永遠無法再愛。
所以無論如何,都別害怕去愛。遇見了,就要狠狠地陷落一場,不留遺憾。=
第一次遇見他,我正因遭人誤解是第三者,無端捲入是非。
當時,他冷冷看了我一眼,眼神中滿是輕蔑。
但我不在乎。十七歲那年起,我就從媽媽身上學到:活著,無須受困於別人的看法。
後來與他不期而遇,我再度因為被誤會,成了荒唐鬧劇中的一角。
他看著我,似乎認定了我就是個不值得同情的問題人物。
但那又如何?我堅信,我的人生,不必對任何人解釋。
而人生中難以解釋的事太多,我和他,竟接二連三產生關聯。
過了好久我才察覺,自己是如此在意他的眼光。
無奈,他始終只追隨另一個身影。
於是我轉身,驕傲地藏好我的心傷,
「沒關係的。」我告訴我自己。
愛上他,是我一個人的決定,不需要他的允許,不強求他的回應,
只要無愧於己,我的愛情,我自己承擔。